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启明星计划”实习项目(第二期)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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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与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护航打造副中心公共服务新高地,深化多领域检校交流合作、强化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共同培育新时代高素质人才,通州区检察院特面向中国人民大学学子开展“启明星计划”实习实践项目,现启动第二期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1.项目介绍

近年来,通州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发展战略,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办理了“全国首例AI侵犯著作权刑事保护案”等 70 余个全国、全市典型案例,涌现出全国、全市检察业务专家、骨干、标兵等50余人次,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北京市模范集体等荣誉,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

在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全面投用之际,通州区检察院立足区位优势,启动“启明星计划”实习实践项目,项目第一期吸引了一批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学子投身检察工作、感受通检精神,助力学生在学践融合中成长成才。本次实习项目在第一期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升级,为人大学子量身定制了覆盖寒假周期的一体式、沉浸式锻炼平台。

2.实习项目内容(15人)

(一)招募岗位

实习项目分设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金融检察、数智检察及综合政务等岗位(详见附件1),第二期共招募15名实习生。实习生将在带教检察官指导下深度参与案件审查、法律文书撰写、出庭讯问等司法办案工作以及“检察+碳汇”“出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模型建用”等重大专项工作。

(二)实习期限

实习项目第二期为寒暑期实习模式,实习期限为2026年1月12日至2月27日寒假期间,每周应全勤到岗(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3.项目激励

实习结束后,通州区检察院将为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评选“优秀实习生”并颁发荣誉证书;在实习实践项目中表现优异的实习生,将纳入通州区检察院“启明星计划优秀人才储备库”,并予以持续关注。

4.报名条件

报名学生原则上应为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在校研究生,具有申报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背景,实习期间须服从通州区检察院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适应各项工作需要。

5.选拔程序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4日,报名学生按照要求填写《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启明星计划”日常实习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2),将报名表扫描版及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tzjczz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院系+岗位+启明星计划实习项目”。

2.资格审查。通州区检察院将书面审查报名表等材料,确定面试入选名单。

3.面试。通州区检察院将组织面试,择优确定最终入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4.办理接收手续。对入选实习生按期办理接收手续,开展实习培训。

联系电话:010-59552583

附件1: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启明星计划”实习岗位清单

附件2: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启明星计划”日常实习项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