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最炸的一刻不是争辩,是那段2014年的录音里一句“做假文件当食生菜”
一句话把人从情义拖回规则里,但它仍不足以一锤定音
审讯期已结束,地点在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会用一个月时间逐页过证据,2026年1月13日听取结案陈词,再作裁定
这不只是等待判词,更是给和解留的最后一扇门
争议只剩两个尖锐问题
合约上的签名到底是不是张柏芝本人所签
那笔超过4000万港元的资金,是预支片酬还是一笔救命的私人借款
两边各执一词,各有证据缺口,也各有说法站不稳的地方
签名之争在第三次审理里被推到台前
美国笔迹专家John Paul Osborn站在原告一侧,他的结论是极有可能为张柏芝亲笔
他说笔划流畅、与过往样本高度一致,没有明显伪造痕迹,但也承认签名过于简化,理论上容易模仿
被告一侧请来的香港笔迹专家梁时中把比较的样本做到了35份
他的观察落在细处,认为张柏芝惯常一笔写成而不抬笔,而涉案签名出现停顿与重新落笔,并伴随笔触凸起,这在他看来不合书写习惯
两位专家当庭交锋,一方称那是正常停顿,一方坚持那就是抬笔
当证据的解释权冲突到这个程度,裁判就会回归到证据规则和证明标准
更难的是钱的性质
原告余毓兴及其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主张,2011年张柏芝形象受损,他以老友之谊出手,预付4000万港元片酬,交换8年独家经纪绑定与4部电影,2012年再加276万签两部电影,总额4276万
他称钱已到位,但作品一部未拍,故追讨至少1276万损失
被告的说法完全不同
张柏芝称2011年急需4000万买房周转,处处碰壁,余毓兴“帮忙”的是救急之资,并非片酬,所谓合约也并非她所签
她还说,那些电影根本没有被实际安排过
关键在此处被卡住了,原告拿不出完整的银行流水与税务记录去证成商业往来,被告也缺少明确的私人借款凭证作支撑
录音把气氛点燃
被播放的片段来自2014年,语句里有“做假文件当食生菜”
余毓兴解释是气话,否认曾实施伪造
被告一侧则指2013年曾出现伪造公章、冒经纪人名义对外签约的情形,并点名节目《女神的新衣》
这一段不是定论,是指控,仍需证据链
同年,新亚洲娱乐被法院清盘的事实已在案
对一桩长年的合作关系来说,企业状态的变化究竟意味着风险揭示不足,还是另有安排,仍需要文件说话
一路拉扯到法院,是从2020年开始
2022年第一次开庭,2025年12月迎来第三次审理,期间张柏芝三度到庭,最后一场未现身
有媒体记录她曾在庭上情绪失控,称两天未睡
情绪是真实的,但在法庭里,情绪不构成证据
舆论场也没闲着
2024年6月1日,余毓兴发布新歌《以犬之名》,外界解读为影射,张柏芝工作室随即声明,称相关言论失实并将提起诉讼
这不是小作文对骂,而是在把矛盾推向更正式的程序
真实的问题其实很朴素:在演艺行业里,当口头承诺和情分与合同条款相遇,哪一个更能被证明
当现金流转缺少完善的银行和税务记录,所谓“预付片酬”与“私人借款”之间的界线该如何划
民事审理多采纳高度盖然性标准
也就是说,哪一方的证据让人更相信“更可能如此”,哪一方就会被支持
接下来有几个看点
一是能否在判决前出现和解的转机,目前迹象并不乐观
二是结案陈词会如何组织已有证据,尤其是对笔迹意见冲突和资金性质的归纳
商业层面的影响也难以回避
判决若支持张柏芝,将为艺人与经纪人之间的预付款争议提供可参照的界定路径;
若支持余毓兴,赔偿与履约责任将成为行业里更明确的警示
这场官司没有爽快的赢家
在漫长的时间里,被消耗掉的不只是钱,还有信任、关系和职业信用
到最后,能留下来的,只有文件、证据和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