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鞠某祎与其前经纪公司上海某“撕B”公司产生纠纷,网上的热度一直高烧不退,网友也分几派开始站队。
12月16日鞠的代理律师放出一系列证据直指该司存在如下违规甚至违法之处:
第一,在重要文件中伪造鞠本人签名。
声明指出,法院曾于2025年2月、2025年9月分别委托有鉴定资质合格机构对《专属艺人合约之补充约定》中鞠的签名予以鉴定,但鉴定结论均为无法判断该签名为鞠本人签名。
该鉴定意见与2025年12月16日该司在网上声明中所载的鉴定意见截然相反,由此可推断该司声明中的鉴定意见肯定不是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所出。
第二,伪造签名签署补充协议(延长至2033年)、签订“双重合同”隐瞒真实收入、截留演艺分成。
该公司看到鞠的代理律师的声明后,立刻也在网上发布新的声明,声明中指出:已向鞠支付1.39亿余元,而且还列出其他福利待遇。
我仔细看了一下,看似1.39亿好像很多,但大多是换算过来的,比如他提到的:
一,为鞠设立工作室,配备多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专职司机,奔驰商务车。
三,155平的江景房。
四,旅游支出、日常生活开销。
其实实实在在的收入就是一个月25万的工资,而且还是税前。那么税后是多少呢?按照4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一个月13万余元。而该司说的给鞠报销的旅游支出、日常开销,鞠的前任助理在网上直接开骂了,说是报销,还是从鞠的工资里扣的。
说句实话,一个月十几万,我个人感觉确实不多,特别是在魔都,也就是小康水平吧?
很重要的一点,该司这次没有回应伪造签名的问题,是否能够理解其已经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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