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继续审理张柏芝和前经纪人余毓兴的纠纷案。余毓兴说2011年和张柏芝签了全球独家经纪合同,后来又签了拍两部电影的协议,提前给她4276万片酬。但之后张没按约定拍够六部电影,他现在要求赔偿至少1276万。张柏芝律师则说那份全球合同是伪造的,连签名都不是她本人签的,还指认余毓兴曾用假公章对外签约。
余毓兴今年6月1日发新歌《以犬之名》,歌词提到张柏芝曾说"自己像狗"换取同情,拿到钱后违约。张柏芝工作室立刻发声明否认,称对方言论全是虚假信息,已经委托律师起诉。这事最早能追溯到2014年,当时余毓兴就被发现用假公章冒充张柏芝经纪人签约,张方当时就发过律师函警告。
法院现在要查清楚的关键点,首先是那份关键合同的签名到底是不是张柏芝的。其次要确认余毓兴提前支付的4276万是否真的用于电影投资,还是存在其他资金流向。另外2020年张柏芝方面曾公开否认余毓兴的说法,但对方这次又拿出新证据出来,中间可能有更多没公开的细节。
张柏芝是1980年出生的香港演员,演过《喜剧之王》《星愿》这些老电影,前两年带着两个孩子参加真人秀又被大家记住。这次打官司对她在娱乐圈的资源会不会有影响还不清楚,但工作室态度很硬,直接反告对方诽谤。余毓兴除了要钱,通过发歌这种方式公开指责张柏芝,显然是想在舆论上先占优势。
现在双方在法庭上的攻防重点,除了合同真假,还有余毓兴为什么在2012年后没再找张柏芝演戏。原告说是张违约不接,被告说是对方自己放弃合作。另外那4276万具体怎么花的,电影项目为什么没完成,是不是有第三方因素介入,这些都需要进一步调查。
案件可能要持续好几个月才能有结果,涉及到这么大的金额和明星名誉权,每个细节都很关键。之前余毓兴用假公章的事已经证明他有过失,但这次的合同纠纷到底怎么判,还要看证据链是否完整。演艺圈签合同都是大事,这次事件也提醒所有人要留好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