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第三次亮相回应被向太封,含泪称千万官司输赢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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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芝三度出庭,合同真假成谜,她选择不再沉默。12月9号那天,张柏芝又一次去了香港法院,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因为与前经纪人余毓兴的官司出庭,对方要求她赔偿一千多万港币,理由是签了合约却没有拍戏,这次张柏芝没有回避,穿着一身黑色衣服,说话也比以前更有底气,法官几次打断她讲话,因为她总是插嘴。

她说那四部戏的合约根本不是她签的,是假的,2012年收的那笔276万是助理Emily办的,她自己根本没管钱的事,她强调没拍戏就不该拿钱,原告那边咬定她只拍了一部《危险关系》,之后就玩消失,片子票房差,算违约。

她听到别人提到"票房失利"这个说法,就直接反问对方怎么定义票房失利,她说她妈妈看完电影后觉得片子挺好的,还问媒体是不是在乱写,甚至直接怼了一句说传媒难道是你们家亲戚吗,这话听着挺冲的,其实是在表达别用舆论来压人,她还提到自己平时签名经常变,给粉丝签的和给孩子学校签的都不一样,意思是签合同这件事对她来说本来就没那么严肃。

对方拿出截图,说向太要封杀她,逼她签合同,她当场否认这件事,说是胡编的,她承认自己压力很大,但原因不肯说出来,也不愿意解释,她说自己“没形象”,其实是不想再被外界定义,不辩解也不澄清,这就是她的态度。

在8号庭审时她情绪崩溃,说是因为余毓兴骗她自己得了癌症,她才没有追究假合同的事,她说人不会一直错下去,年轻时候也犯过傻,但这不代表不能原谅自己,这不是为了博取同情,而是想把自己吞下去的委屈说出来,她打这场官司,不是为了赢钱,是想找回自己的声音。

最后一天陈述结束,她离开时向法官道了谢,脸上表情轻松多了,这场官司没有涉及新的法律条文,也没有牵扯到政策层面,但可以看出娱乐圈里合同、信任和权力之间的联系有多么脆弱,艺人只是签个字,背后却可能藏着各种算计,已经没人在意那份合同是不是真心签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