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据企查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00027.SZ)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忠军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涉及广告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为北京泰睿飞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该公司已被执行1140万余元。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王中军和王中磊两兄弟共同创办,法定代表人为王忠军,注册资本约人民币27.7亿元,于2009年10月上市,被称为“中国影视娱乐第一股”。经营范围包括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服务、影视项目的投资管理等,目前由王忠军、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马云等共同持股。
王忠军。资料图
据悉,华谊兄弟已发生多起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亿元。
10月31日,据华谊兄弟披露的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公告显示,根据公司2024年度报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为3614.8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1.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7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或申请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9181.43万元,占本次累计诉讼总金额的82.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或被申请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1920.20万元,占本次累计诉讼总金额的17.30%。
同样是10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华谊兄弟156962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10月19日10时至10月20日10时止。这些股份同样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忠磊所持。截至目前上述股份拍卖已完成股权变更过户。
华谊兄弟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图源:公司公告
12月10日,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公司受经济形势影响,因部分回款资金未能如约到位,造成暂时性流动资金紧张,使得公司阶段性出现个别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经公司相关部门统计核实,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债务合计为5250万元,超过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同一天,华谊兄弟还发布一份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忠军持有的公司1539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54%,占公司总股本的5.55%。
截至2025年12月12日收盘,华谊兄弟每股报收2.23元,跌2.19%,公司总市值约61.87亿元。
公告表示,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2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本次的司法拍卖公告,拍卖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此前,12月8日10时至12月9日10时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华谊兄弟1539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拍卖,起拍价为2.23元/股,总计约3.432亿元,要求保证金为0.15元/股;增价幅度为0.01元/股,最小申报数量为300万股。该拍卖最终流拍。
华谊兄弟2025年三季度财报显示,公司该季实现营业收入6259.56万元,同比下降31.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3946.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1元。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5亿元,同比下降4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14亿元,同比扩大168%;基本每股收益-0.04元。
2018年至2024年,华谊兄弟的净亏损分别为11.69亿元、39.78亿元、10.48亿元、2.46亿元、9.81亿元、5.39亿元和2.85亿元,七年累计亏损超82亿元。
据证券时报报道,从2020年开始,作为实控人的王忠军、王忠磊,就开始持续减持公司股票。2020年,王忠军、王忠磊分别减持1220万股、2785万股;2021年,他俩分别减持4581万股和3460万股;2022年,又分别减持1.3亿股和2052万股;2023年,再度减持7079万股和1870万股。
总的看,从2020年~2023年,王忠军累计减持2.59亿股,王忠磊累计减持1.02亿股。除了减持外,王忠军、王忠磊还剩余未减持的3.19亿股和6626万股,已悉数被质押或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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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被证监局警告
2024年5月7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王忠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其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于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前三十日内卖出公司股票328,700股,成交金额999,248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浙江证监局表示。
根据华谊兄弟公告,仅2022年一年,华谊兄弟就收到三次警示函,且均涉及王忠军。
华谊兄弟公告截图。
其中,浙江证监局2022年5月31日的警示函显示,王忠军、王忠磊作为华谊兄弟的实际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两人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34.41%下降至23.74%,累计变动比例10.67%,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两人主动增减持、公司回购注销股份、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3.13%。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两人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22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同年6月21日,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显示,华谊兄弟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09万元至3371.39万元。2022年4月28日,华谊兄弟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5000万元至24600万元,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总经理王忠磊、时任财务负责人王笑宇、董事会秘书高辉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同年12月16日,浙江证监局又一次出具警示函。其中明确,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华谊兄弟存在收入确认不规范、项目用印申请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不规范等问题。公司董事长王忠军、总经理王忠磊、董事会秘书高辉、时任财务负责人丁琪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此外,华谊兄弟在2021年和2017年,也曾收到警示函。其中,2021年的警示函涉及王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