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法庭情绪失控崩溃大哭!卷入4000万片酬纠纷,与经纪人各执一词互撕

港台明星 1 0

当“绝美素颜”遇上冰冷的法律文件,一场关于4000万港元的罗生门在法庭上演。

近日,张柏芝与前经纪人余毓兴之间的经济纠纷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

庭外,一身朴素装扮、扎着丸子头、戴墨镜的张柏芝被赞“绝美”;庭内,她却情绪失控、崩溃大哭,声称“已两个晚上没睡觉”“看到数字就头晕”,并坚决指控对方“一切都是假的——文件是伪造的,签名也是伪造的”。

一边是影星的泪眼婆娑,另一边是白纸黑字的合约与转账记录。这场纠缠多年的纠纷,究竟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讹诈,还是一次收了钱却未履约的商业违约?法律的天平,正在衡量着每一份证据的重量。

法庭上的张柏芝,与平日光鲜亮丽的形象判若两人。

她当庭情绪激动,哭诉媒体压力巨大,甚至导致失眠。然而,当法官就具体合约细节进行询问时,她的回答却显得闪躲而混乱——时而表示“不记得”,时而推说是“私人助理处理的”,甚至被法官提醒“不要用反问语气,请直接回答是或否”。

这种“情绪化”与“业务模糊”的应对方式,在庄重的法律场合显得格格不入。法律讲究的是证据与逻辑,而非谁的眼泪更动人。她的崩溃,或许源于真实压力,但也可能成为一种策略性的示弱。无论如何,在法庭上,“专业”远比“脆弱”更有力量。

回到事件本质,这是一桩清晰的经济合同纠纷。

前经纪人余毓兴起诉的核心是:他在2011至2012年间,先后向张柏芝支付了总计4000万港元的预支片酬,双方约定张柏芝需履行多部电影合约及独家经纪合约。但张柏芝方收款后,并未如约完成拍摄工作。

余毓兴并非首次采取法律行动。去年6月,他甚至发布新歌《以犬之名》进行舆论攻势,今年则正式提起诉讼索赔1276万港元。从商业逻辑看,能立案受理,说明原告方至少提供了形式完备的初步证据

张柏芝方面的反驳同样激烈。她全盘否认合约真实性,直指余毓兴伪造文件和签名。

这一指控并非空穴来风。历史记录显示,早在2014年,余毓兴就曾伪造张柏芝公章,以其经纪人名义私自签约,此事可视为“前科”。这也让“伪造”指控变得有一定可信度。

于是,案件陷入典型的“罗生门”:

余毓兴方:手握合约与汇款凭证,主张对方违约。

张柏芝方:否认合约真实性,指控对方伪造。
真相只有一个,但双方都已将自身立场诉诸法律。最终裁决将取决于笔迹鉴定、财务审计及第三方证词等关键证据。

这场官司也让张柏芝复杂的公众形象再次成为焦点。

一方面,她是被广泛认可的“好妈妈”。独自抚养三个儿子,大儿子考入剑桥大学,其余两个孩子阳光优秀,这些是她的功劳,也为她赢得了大量同情与支持。

另一方面,她在业内的职业风评却长期堪忧。向太陈岚曾公开指责她是“撒谎精”、“不敬业”,并列举了诸如让刘德华吊威亚等待她却打电话等往事。此外,她在综艺节目中一些违背常理的言论(如“连续三个月不睡觉”),也确实让她背上了“言论夸张”的标签。

公众情感可以分离评价:肯定她作为母亲的付出,不等于认同她所有的职业行为。 法律案件更需要剥离这些情感因素,仅就合同与证据本身进行裁决。

面对这场扑朔迷离的纠纷,最理性的态度是:不站队,看证据。

法律是唯一准绳:无论双方舆论攻势如何,最终定纷止争的只能是法庭判决。张柏芝若确被诬陷,应坚决反诉伪造文件,追究对方刑责;若确实违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情绪无法代替事实:法庭不是真人秀,崩溃大哭无法证明清白或无辜。清晰的陈述、确凿的证据、专业的法律团队,才是应对官司的正道。

警惕“完美受害者”期待:公众有时会陷入“非黑即白”的评判,但现实往往复杂。一个好妈妈也可能在商业纠纷中存在过错;一个有过“前科”的经纪人,本次起诉也可能部分在理。

如今,案件仍在审理中。与其被情绪裹挟或陷入粉丝骂战,不如让“子弹再飞一会儿”。法律自会给出它的答案。而此案的结果,也将为娱乐圈内屡见不鲜的艺人-经纪人经济纠纷,提供一个重要的司法判例。

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保持审慎的观望,是对法律最大的尊重,也是对复杂人性最基本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