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刚刷到张柏芝这场官司时我直接惊了——前经纪人追讨千万片酬,她当庭哭着喊“全是假的”,这瓜也太颠覆认知了!香港高院这场拉锯战,把娱乐圈光鲜背后的合约猫腻和信任裂痕,扒得明明白白。
先说说这官司的由来,我觉得挺离谱的。原告是张柏芝前经纪人余毓兴和他公司,他们一口咬定给了张柏芝4000多万港元预付款,说好拍多部电影还签了独家经纪约,结果钱给了事儿没办,现在要追回1276万加对账。但张柏芝这边直接掀桌子:那合约是假的!律师说签名都不是她本人的,这事儿瞬间就从欠钱纠纷变成了“伪造文件”疑云,我都看懵了。
12月8日开庭那天的场面,光看报道我都觉得窒息。张柏芝穿得挺低调,跟记者问了声早安,但脸色差得明显。庭审上原告律师追着她之前的声明反复问,她一会儿说“记不得”,一会儿硬着头皮反驳,答非所问的样子,连法官都忍不住提醒只说“同意”或“不同意”。换谁被这么追问,估计都得慌吧?
后来问到合约细节,张柏芝直接崩了,当场哭着喊:“我两天没合眼,这对我太不公平了!媒体压力这么大,所有东西都是假的!” 我看着这段描述都觉得揪心,她还说合同的事都交给助手管,自己根本没掺和。这就让我疑惑了,艺人跟团队之间的权责到底该怎么分?总不能签合同这种大事都不管吧?
其实这事儿早就有苗头了,我记得今年六月余毓兴发新歌时就暗戳戳说张柏芝拿了钱不办事,工作室当时就发声明辟谣说要告他。更往前数,2014年还有他伪造公章替张柏芝签约的传闻。旧仇加新怨,这场官司根本就是积怨爆发,哪里是单纯的追债啊?
我真心觉得,娱乐圈里艺人和经纪人本该是战友,可一旦涉及到巨额利益,翻脸比翻书还快。那4000万预付款看着诱人,没想到成了定时炸弹。张柏芝喊“全是假的”时,我能感觉到她的无力,可原告那边追着钱不放,也确实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真相到底是什么,咱们外人说不清,只能等法院判决。但这事儿给所有从业者提了个醒:签合约一定要逐字看,合作再信任也得走正规法律程序,名利场里的情谊真的太脆弱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1276万背后到底是合约纠纷,还是信任崩塌?你们觉得张柏芝和前经纪人谁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