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笑凤老太太活到八十多岁,生前一直由三个亲生女儿轮流照顾,她和官恩娜的妈妈麦银丽关系不太近,也不怎么跟官家来往,2011年,官恩娜的父亲偶然发现外婆名下有定期存款,就主动把老太太接回自己家住,从那以后,老太太和姐妹们的联系基本断了。
接着,有个叫冯明业的男人被推出来当了外婆的干儿子,他不是亲戚,但开始代替外婆收她名下房子的租金,还管着她的银行账户,后来一笔两千五百万的资产转到了联名户头,很快又变成三千八百万被转走,整个过程紧跟着一份新遗嘱,里面写明所有财产都归冯明业一个人。
法院最终判定这份遗嘱无效,法官没有过多关注格式问题,而是着重考察老太太是否受到他人操控,她年事已高,身边长期围绕着冯明业的人,连订立遗嘱的时间点都紧跟着资金转移前后进行,一个外人突然成为唯一受益人,这种情况显得不合常理,被告方声称老人家是自愿的,但他们既拿不出精神状况评估报告,也没有独立的见证人在场作证,法庭因此不予认可。
这场官司打了十多年,冯明业在第一轮输了以后,不肯支付十万五千元的二次开庭费,反而觉得律师费用太高,打算减掉一位律师,法院直接驳回他的请求,算下来光是诉讼方面的花费就可能超过遗产本身的价值,有意思的是四个女儿里只有麦银丽和冯明业被列为被告,另外两个女儿从头到尾都没有被牵扯进来,说明问题的关键不在姐妹之间的内斗,而是有外人在插手这件事。
这个案子涉及的钱不算太多,大概四千万港币,但很有代表性,现在很多独居老人容易被那些打着孝顺旗号的人接近,家里要是没提前立好遗嘱,感情一上来就容易被人钻空子,香港这几年推出不少教人写遗嘱的公益项目,就是因为这类事情越来越多。
官恩娜本人没有卷入这件事,她早就退出演艺圈,也没公开表态,关键问题出在她母亲麦银丽身上,麦银丽在老人活着时几乎没尽过照顾责任,去世后却成了遗产管理人之一,而长期亲自照料母亲的三个女儿反被排除在外,这种反差让人感到不平,不是因为钱多钱少,而是付出与回报完全颠倒了。
冯明业后来还反诉律师收费不合理,但法官没给他机会,整个过程像一场缓慢的消耗战,赢的人未必真赢,输的人一直在输,连时间都成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