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宣虎两次翻车,韩娱艺人税务监管需加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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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韩娱艺人税务监管需要加强。金宣虎在凭借新剧翻红后,因涉嫌通过家族法人公司避税而公开道歉,这已是他第二次在事业关键期陷入争议。

金宣虎的税务争议核心,是他在

2024年1月

设立的一人法人公司“SH2”。这家公司注册地址与其首尔龙山区的私人住宅完全重合,法人代表是他本人,董事和监事则由父母担任,形成了一个无外部人员参与的“家族闭环”。

其操作手法被指利用韩国

个人所得税(最高49.5%)与法人税(19%)的税率差

进行套利。具体而言,他将2024年1月至2025年2月期间的演艺收入转入该法人账户,再以“工资”名义每月向父母账户转账,资金最终通过隐秘渠道回流至其个人账户。

此外,他的父母被指控使用法人信用卡支付香烟、KTV等私人消费,一辆

Genesis GV80豪车

也登记在公司名下,以“公务用车”名义抵扣税款,涉嫌公私消费混同。

事件曝光后,金宣虎及其经纪公司Fantagio迅速回应。公司声明称,他已

返还所有法人卡使用记录、支付给家族成员的薪酬及法人车辆

,并在已缴纳法人税的基础上,

追加补缴了对应的个人所得税

。涉事法人已停运一年多,注销程序即将完成。

同一家公司旗下艺人接连出现类似问题,引发了公众对“系统性税务违规”的质疑。

这暴露了韩娱税务监管的几个明显短板:

对“空壳公司”核查不足

:像“SH2”这样注册地址与住宅重合、无实质业务的公司,却能顺利接收演艺款项,显示税务部门在审核法人真实性上存在漏洞。

税率差的灰色空间

:近30个百分点的税率差异,成为高收入艺人避税的核心动机,但现有制度对“艺人关联企业的收入归属”界定不够严格。

经纪公司责任模糊

:Fantagio在车银优案中被罚后,又涉及金宣虎争议,但法规对经纪公司的“连带监管责任”仍不清晰。

更关键的是,金宣虎的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演艺企划,却

未按《大众文化艺术产业振兴法》登记“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资质

。在无证状态下收取演艺收入,这一行为本身已涉嫌刑事违法,最高可判处

2年有期徒刑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复杂的税务操作“绝非艺人单独能够完成”,暗示经纪公司可能扮演了角色,而加强监管已刻不容缓。

税务问题触碰的是法律底线与社会公平,公众容忍度远低于私生活争议。金宣虎的两次“翻车”——第一次是被造谣,第二次是涉嫌违规——恰恰说明,唯有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常态化审查,才能让韩娱产业走得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