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网红发函申明不续约,还会被诉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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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网红与公司签订的艺人经纪合同或者直播合作协议,在即将到期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提前给公司发送了不续约告知函,申明不再与公司进行续约,那么到期后,可以正常解约,不再与公司有牵扯了嘛?

正常来说,双方合同中约定到期不续约的书面通知方式后,双方的合约在合同到期后就会自动解除,然而确实会有那么一些无良公司依然出尔反尔,在主播网红发不续约通知后,依然诉讼仲裁了当事人违约金,并且有的公司甚至得逞过!

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已杭州某公司行径为例子,该公司在收到主播发的不续约告知函后,未书面回应任何信息,主播坚持履约完到最后一天后,也不再与公司任何人联络,拉黑了相关人员,结果呢,在1年多后,她的账户被法院莫名冻结执行了,结果打电话一查询,公司在1年多前对她进行了违约金仲裁,已她合约期内违约缺时长仲裁了十几万违约金,而当时主播留的通讯地址早已变更,身份证上老家地址也没人住,自己手机号拒绝了陌生固话来电,而该仲裁委仅仅是邮箱电子送达,未发短信,导致主播完全不知晓自己被仲裁,结果就这么缺席了,等她去法院拿执行文书,看到判决书内容,对于公司的举证,完全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然而因为错过了起诉撤销裁决的诉讼有效期,她只能尝试提了一下不予执行裁决,好在执行的中院很负责,审核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后,不予执行该公司的执行申请。

通过这样的案例,主播网红们如果合约即将到期了,以防公司不当人,搞突袭仲裁诉讼的话,可以在不续约申明中列举自己的最新收件地址和电子通讯方式,尤其是与公司在合约期内存在争议的,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主动诉讼确认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