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梦阑珊(小说)

港台明星 1 0

金如宁最后一次出现在金紫荆奖红毯,是七年前的事。

那天他穿一身深灰西装,熨帖得没有一丝褶皱,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眉眼间还带着少年气的桀骜,引得两侧粉丝尖叫连连。彼时他是最炙手可热的新生代影帝,前途无量。谁也没料到,那竟是他最后的高光时刻。

一场意外的车祸,让他右腿落下病根,走路微跛,再不能拍那些需要吊威亚、奔跑跳跃的戏。导演们开始避着他,剧本从雪花般飞到家里,到后来半年都收不到一封邮件。他试过转型做幕后,投资的电影血本无归;试过开工作室签新人,没撑过一年就倒闭。

如今的金如宁,住在港岛半山一栋老旧的公寓里,房子是早年成名时买的,地段好,却也透着一股子冷清。他每天的生活很规律,早上七点起床,煮一杯黑咖啡,坐在阳台上看山下的车水马龙;下午去附近的公园散步,看人遛狗,看孩子放风筝;晚上窝在沙发里看老电影,看到睡着。

他很少出门应酬,也几乎不和圈内人联系。偶尔在街头被认出来,对方迟疑地叫出他的名字,他只会淡淡点头,然后快步离开。过气明星的尴尬,大抵如此——早已跌入尘埃,旁人的目光里,有惋惜,有同情,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幸灾乐祸。

遇见李三封,是在一个雨天。

那天他去超市买东西,出来时雨下得正大,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溅起一片片水花。他没带伞,只好站在超市门口的屋檐下,等雨小一点。

李三封就是这时跑过来的。她穿着一件明黄色的雨衣,像一只误入人间的小黄鸭,手里还抱着一个画板,跑得太急,脚下一滑,差点摔倒。金如宁下意识地伸手扶了她一把。

“谢谢谢谢!”李三封站稳身子,连连道谢,抬起头时,金如宁愣了一下。

她的眼睛很大,像盛着一汪清泉,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弯成月牙,露出两颗小虎牙,透着一股子鲜活的灵气。那是一种金如宁很久没见过的,属于年轻人的朝气。

“您是……金如宁?”李三封盯着他看了几秒,突然叫出了他的名字,语气里满是惊喜,“我小时候看过您的电影!《盛夏光年》,您演的那个陈念,我特别喜欢!”

金如宁的心,像被什么东西轻轻蛰了一下。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不加掩饰地表达对他的喜欢了。他扯了扯嘴角,想挤出一个笑容,却发现自己的面部肌肉有些僵硬。“好久没人提这部片子了。”

“怎么会!”李三封眼睛一亮,打开了话匣子,“我觉得您演得特别好,把陈念那种少年心事演活了。后来我还去找了您所有的电影来看,《风过留痕》《午夜电台》,每一部都超好看!”

她顿了顿,又笑嘻嘻地补充:“对了,我叫李三封。我妈头两胎生的都是女儿,到我这儿是第三个,她跟我爸说,再生下去家底都要掏空,索性就封肚不生了,我的名字就这么来的,是不是特接地气?”

金如宁闻言,竟难得地弯了弯唇角。这名字确实带着几分烟火气的诙谐,偏偏从她嘴里说出来,娇憨又坦荡,让人没法不心生欢喜。

她的声音清脆,像风铃在响,带着一种天然的热情,让金如宁原本沉寂的心湖,泛起了一圈涟漪。

雨还在下,没有要停的意思。李三封看了看天,又看了看金如宁微跛的右腿,犹豫了一下,把手里的画板递给他:“您帮我拿一下这个,我把雨衣脱下来,我们一起披着走?”

金如宁没说话,接过了画板。画板很轻,上面还带着李三封的体温。他低头看了一眼,画板上画着的是超市门口的街景,笔触细腻,色彩明亮,看得出画者的用心。

李三封脱下雨衣,抖了抖上面的水珠,然后把雨衣披在两个人身上。雨衣不大,勉强能遮住两个人的上半身。她离他很近,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清新好闻。

“您住在哪里?我送您回去吧。”李三封问。

“前面那个半山公寓。”金如宁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栋楼。

“好巧!我也住那附近!”李三封笑了起来,“我租的房子在山脚,离您那里走路只要十分钟。”

两人并肩走在雨里,雨衣下的空间狭小而暧昧。李三封叽叽喳喳地说着话,从她的画板,说到她学的美术专业,又说到她最近在准备的演员海选。

“我想当演员。”李三封的眼睛里闪着光,语气里满是憧憬,“我知道这条路很难走,但是我真的很喜欢演戏。我想站在镜头前,演不同的人生。”

金如宁的心,猛地一沉。

他太清楚这条路的艰辛了。光鲜亮丽的背后,是无数个不眠不休的夜晚,是潜规则的暗流涌动,是被否定、被质疑的挫败感。他看着李三封那张充满希望的脸,突然很想劝她放弃。

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有什么资格劝她呢?他也曾有过这样的梦想,也曾像她一样,对未来充满期待。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失败,就去浇灭别人的希望。

“海选的竞争很激烈。”金如宁只淡淡说了一句。

“我知道。”李三封点点头,“但是我不怕。我已经准备了很久了,台词、形体、表演课,我每天都在练。”

雨渐渐小了,两人走到半山公寓楼下。李三封把雨衣收起来,递给金如宁:“您拿着吧,万一等会儿又下雨了。”

“不用,你拿着。”金如宁把雨衣推回去,“我到家了。”

“那好吧。”李三封接过雨衣,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他,“这是我的微信,金先生,您加我一下吧。我还有很多关于演戏的问题,想请教您呢。”

金如宁看着纸条上娟秀的字迹,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好。”

李三封笑得更开心了,挥了挥手:“金先生,再见!”

看着她蹦蹦跳跳离开的背影,金如宁站在原地,愣了很久。直到一阵风吹过,带着雨后的凉意,他才回过神来,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纸条,上面的微信号,后面还画了一个小小的笑脸。

那天晚上,金如宁破天荒地没有看老电影。他坐在沙发上,盯着那张纸条看了很久,最终还是拿出手机,添加了李三封的微信。

好友申请很快通过了。李三封发来一个打招呼的表情包,后面跟着一句:“金先生,今天谢谢你啦!”

金如宁回了一句:“不客气。”

然后,就是长久的沉默。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怕自己的沉闷,扫了她的兴。

倒是李三封,像是有说不完的话。第二天一早,她就发来一张日出的照片,配文:“金先生,你看,今天的日出超美!”

接着,她又发来自己画的画,问他好不好看;发来自己练习台词的录音,问他哪里需要改进;发来路边看到的一只流浪猫,问他要不要一起喂。

金如宁的微信,沉寂了太久。李三封的消息,像一束光,照进了他灰暗的生活。他开始习惯每天早上醒来,看一眼手机;习惯每天晚上,和她聊上几句。

他发现,李三封是个很通透的姑娘。她知道他的过往,知道他现在的处境,却从不提那些让他难堪的事。她和他聊电影,聊音乐,聊文学,聊那些无关名利的东西。

他们的喜好,惊人地相似。

他喜欢的导演,她也喜欢;他钟爱的老唱片,她也能哼上几句;他看了无数遍的《罗马假日》,是她的最爱。

“金先生,你说,是不是有种缘分,叫相见恨晚?”有一次,李三封在微信上这样问他。

金如宁看着屏幕上的字,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疼得他喘不过气。

相见恨晚。

多么残忍的四个字。

如果早七年遇见她,那时他意气风发,她青春正好,他们或许会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可现在,他是个过气的、腿脚不便的前影帝,而她,是个即将踏入演艺圈、前途无量的新人。

他们什么都对得上,性格,爱好,三观,甚至连说话的语气都那么合拍。

只不过,时间不对。

李三封的海选很顺利。她凭着一张灵气逼人的脸,和扎实的表演功底,一路过关斩将,闯进了决赛。决赛那天,她特意邀请金如宁去看。

金如宁坐在观众席的最后一排,看着台上的李三封。她穿着一袭白色的连衣裙,演一个追梦的少女,眼神清澈,笑容明媚,像极了七年前的自己。

台下的评委们频频点头,观众席上掌声雷动。金如宁知道,她一定会红。她有这个天赋,也有这个运气。

决赛结束后,李三封得了第一名。她跑下台,一眼就看到了角落里的金如宁,兴奋地朝他挥手:“金先生!我赢了!”

金如宁看着她跑过来,裙摆飞扬,像一只展翅的蝴蝶。他站起身,想朝她笑一笑,却看到她身后跟着的一群记者,扛着摄像机,拿着话筒,正朝这边望过来。

那些记者的眼睛,像狼一样,敏锐而贪婪。他们或许已经认出了他,正等着捕捉一些八卦新闻。

“恭喜你。”金如宁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疏离。

李三封愣了一下,似乎察觉到了他的冷淡。“金先生,你怎么了?”

“没什么。”金如宁摇了摇头,“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转身就走,脚步有些急,微跛的右腿,在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他能感觉到李三封的目光,落在他的背上,带着疑惑和失落。

他不敢回头。

他怕自己一回头,就会舍不得离开。他怕自己会拖累她。

一个过气的、带着一身伤病的男人,怎么配得上一个冉冉升起的新星?他不能毁了她的前途。

从那天起,金如宁开始刻意疏远李三封。她发来的微信,他很少回复;她打来的电话,他要么不接,要么匆匆挂断;她约他见面,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

李三封似乎也明白了什么。她的消息,渐渐少了。从每天的早安晚安,到后来的一周一条,再到后来,彻底没了音讯。

金如宁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只是,阳台上的咖啡,似乎没那么香了;公园里的散步,也变得索然无味;晚上的老电影,看了一半就会走神。

再听到李三封的消息时,是在娱乐新闻里。

电视上的娱乐播报说,新晋影坛小花封景横空出世,凭借处女作斩获最佳新人奖。镜头扫过领奖台,金如宁的目光倏地定格。

台上的女孩穿着高定礼服,妆容精致,眉眼间还带着几分当年的娇俏,只是褪去了青涩,多了几分从容与大气。她不再是那个穿着黄色雨衣、抱着画板的李三封了。

经纪人在一旁介绍,封景这个艺名,是她自己取的,取自本名里的“封”字,配一个“景”字,寓意“封存好眼前的风景”。

金如宁握着遥控器的手微微收紧。

后来,封景的名字越来越响亮。她拍的电影票房大卖,代言接到手软,杂志封面换了一张又一张,走到哪里都是鲜花与掌声。

金如宁偶尔会在电视上、广告牌上看到她。她笑得明媚,眼神坚定,活成了所有人都羡慕的样子。

他为她高兴。

也为自己难过。

半年后的一天,金如宁收到一个陌生地址寄来的包裹。

打开一看,里面只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封景,穿着白色的礼服站在领奖台上,笑容璀璨。背面是她的签名,一笔一划,利落漂亮。

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金如宁握着那张照片,指尖微微颤抖。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落在他的脸上,温热而刺眼。

他想起那个雨天,穿着黄色雨衣的小姑娘,叽叽喳喳地说着自己名字的来历,身上带着淡淡的栀子花香。

他想起她说,相见恨晚。

是啊,相见恨晚。

旧梦阑珊,人事已非。

有些爱情,注定只能停留在回忆里,成为彼此生命中,最遗憾,也最美好的一道风景。

金如宁走到阳台上,煮了一杯黑咖啡。咖啡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他看着远方的天空,嘴角,终于扯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

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他守着他的旧梦,她奔向她的前程。

各自安好,便是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