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桦在采访中说起一件事,她说以前公司高层要她陪客人去旅行,她没有同意,后来解约的时候,公司对她说“你没去就没损失”,反而要求她赔偿两百多万元。这种情况听起来很离谱,实际上不少艺人都遇到过类似的合同条款,合同里不会直接写明“陪客”,而是用“违约金”来逼迫艺人接受。
这根本算不上违约,而是公司用来惩罚艺人的手段。公司把艺人身体当作可以买卖的资源,拒绝工作就要罚款,同意合作才算正常。这种逻辑实在可怕,它不是藏在暗处的潜规则,而是明明白白写在合同里的剥削工具,法律管不了它,因为没人敢站出来说话。
她还提到过一件事,有个富二代愿意花一亿娶她,条件是要她退出娱乐圈,很多人都觉得这是好事,有钱又有闲。但我看这其实是另一种贬值,只有退圈当个花瓶才值这个价钱,她在台上演戏拍剧努力工作的时候,反而没人给她开这个价。社会对女艺人的价值判断,总是绕不开嫁得好这三个字。
如今她已不再当红,但她的经历和现在那些女团成员、直播艺人面对的合同条款很相似,合同动不动就签五年十年,解约费用高得离谱,还附加了许多模糊的道德要求。
2023年出台了一项新规定,说不能签订“非正常约束”的条款,可是真到了打官司的时候,艺人还得自己来举证。李彩桦这次能把事情公开说出来,说明她真的撑不下去了,也说明这套体系根本没有改变。
同期的张檬和朱丹也传出过陪酒事件,但没人敢去追究责任。李彩桦却不一样,她直接报出违约金的具体数字,这不是因为她性格太强硬,而是她被逼到没有退路。公司用合同压她,她就用曝光来反击,这一招虽然会伤害到自己,但也让大家看到,所谓的违约,其实只是拒绝被当成商品后需要支付的代价。
她演过《回家的诱惑》,也演过《昭君出塞》,曾经很红,现在却很少露面,但不代表她认输了。这次她站出来说话,不是为了让大家同情她,而是想让人们看清楚背后的利益链条——哪些人得到了好处,哪些人做出了牺牲,哪些人在假装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