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拖了五年多,总算快要结束了,2025年12月8号张柏芝和之前的经纪人余毓兴最后一次在法庭上见面,法官说结果会在2026年1月13号公布出来,案子从2020年就开始,中间开过两次庭,这次是最后一场,张柏芝没有全程参加,她说专家们吵得太厉害,自己连着两天没睡好觉,干脆就不去了。
关于这笔钱的问题,双方的说法完全不同,余毓兴声称在2011年支付了张柏芝4276万港元,作为预付的片酬,换取她八年的独家经纪权并拍摄六部电影,但最终一部电影都没有完成,于是要求索赔1276万,而张柏芝则回应说那笔钱是借款,当时她急需购房使用,根本没有签订相关合约,她还指出余毓兴的公司早在2013年就已破产,但他仍继续冒充经纪人身份,制造了一系列虚假安排。
奇怪的是,这四千多万的钱在银行没有流水记录,税务也没有登记信息,连电影备案都找不到,按理说这么大的交易,总该留下一些痕迹才对,那时候娱乐圈的情况比较混乱,人情往来多过正式合同,白纸黑字的东西反而很少见,现在回头再看,到处都是漏洞,谁也说不清楚当时到底是怎么谈妥的。
笔迹鉴定这件事最热闹,美国专家John Paul Osborn看了签名说它看起来很像张柏芝的签名,不过他也提到她的签名太简单,很容易被人模仿,香港专家梁时中则对比了三十五份真实签名,指出有争议的签名在书写时出现停顿、笔画凸起的情况,明显是在模仿过程中因为心虚才改来改去,一个专家看的是整体写得流不流畅,另一个关注的是写字时的细节习惯,法院得自己判断哪边的说法更可靠,我觉得这其实挺难分辨的,因为有的人写字很稳,有的人手会抖,就连专家也没办法做到百分之百确定。
还有录音爆出来了,2014年那段录音里余毓兴提到“做假文件就像吃生菜一样简单”,他后来解释说那是气话,张方还翻出以前的事:2013年余毓兴伪造了张柏芝的公章,编造了一份《女神的新衣》的合同,虚报了800万片酬的差价,那家公司当年就清盘了,张柏芝一直不知道这件事,这事之前媒体也报道过,但没人当回事,现在重新提起,说明大家开始不接受这种解释了,觉得娱乐圈不能总靠人情糊弄过去。
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持续很长时间,从2020年正式立案开始,到2022年首次开庭,最后在2025年12月8日结束,张柏芝三次出庭时情绪起伏很大,余毓兴则显得较为平静,还发布了一首名为《以犬之名》的歌曲,暗指张柏芝忘恩负义,张柏芝的工作室已表示要对他提出诽谤诉讼,相关事宜将另案处理。
整个案件里,没有人能拿出完整的财务凭证,合同的真假、录音的背景、还有过去案子的联系,都只能靠口头说明和专家判断,法律不能解决信任问题,只能看证据说话,可这场官司早就不是合同纠纷了,它像一面镜子,照出娱乐圈里那些说不清的人情债,观众现在不想听故事,只想看到证据,可惜证据偏偏是最缺的。
说实话,这件事挺典型的,明星和经纪人之间关系复杂,口头约定多但书面协议少,一旦翻脸双方都拿不出证据,法院判决依据的是合同内容,可大家更关心信任能否重建,信任这种东西无法通过笔迹鉴定证明,也无法用银行流水证实,它一旦破碎就真的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