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哭上法庭,合同撕成笑话,资本早把明星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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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法院开庭,张柏芝连着两天没睡好,一进法庭就哭了,她说自己确实签过两份2011年的合同,一份是拍六部电影,另一份是独家经纪约,但她坚持说当时根本不知道内容,签字也是被糊弄的,对方余毓兴手里有原始文件,律师也说流程没问题,现在举证责任在她这边,可到现在,她那边还没拿出什么像样的证据。

这件事本来应该按照法律流程来处理,结果余毓兴没有按常规方式行动,他写了一首叫《以犬之名》的新歌,歌词里直接骂张柏芝为了钱假装可怜,还说自己像一条狗,这首歌一发布出来,网上就全都闹翻了,很多人开始翻出以前的旧事,说张柏芝在节目里提到孩子吃饭的事情都是表演出来的,她的人设就这样垮掉了,其实这已经不再是合同纠纷的问题,而是用舆论把张柏芝推到风口浪尖上。

张柏芝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很多次,陈楚生以前不想参加跨年演出,公司就直接把他冷藏起来,苏醒在后台跟人动手,第二天所有工作都被取消,李荣浩有回在饭局上被要求唱歌,整场就像个播放器一样在旁边放着音乐,这些事都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这个行业里经常见到的样子,签合同的时候你可能觉得双方是平等合作,其实签完字之后你就没有选择余地了,艺人不能随便退出,也不能讨价还价,连自己的名声都很难保住,余毓兴这次的做法,根本不是为了要钱,是想让张柏芝再也接不到工作。

谢霆锋一直没说话,有人觉得他冷血,其实不是这样,他和张柏芝离婚后,法律上早就没有关系了,这时候跳出来,不管说什么都会被人当成帮前妻或者想立个好形象,更重要的是,他知道在这种事情里,谁帮你都没用,最后胜负还是要看证据,不靠人脉,他选择沉默,反而是最聪明的做法,既保护自己,也不让孩子们卷进来。

这份合同问题其实是个老情况遇到新规定,2011年的时候香港娱乐圈还讲究人情往来,很多人签合同时不看具体内容,觉得熟人之间不会互相欺骗,现在内地市场普遍使用标准化合同,但艺人签约时经常被催促签字,根本没有时间仔细阅读,等到出了事情再说自己不知道,法院通常也不会认可这种说法,张柏芝如果拿不出录音、笔迹鉴定或者第三方证人这些证据,只说我不记得是没法打赢官司的,这不仅是她一个人的困境,也是整个行业从依靠人情向依赖法律转变过程中留下的漏洞。

说实话,这件事让我感到心寒,一个女人生了三个孩子,事业经历起伏,最后因为十多年前的合同被推到风口浪尖,她努力过也道过歉,可没人愿意听,大家更爱看热闹,看她哭看她被骂,看她怎么解释都没用,资本不在意她是不是好母亲,只在乎她能带来多少收益,一旦不能就换人,连一点体面都不给留。

回看张柏芝签合同这件事,她可能根本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原本以为是个合作机会,结果却成了束缚她的笼子,余毓兴那边也不打算和解,他要的是让所有人都看到这件事,法律上或许能赢,但舆论上她已经处于下风,明星这个行业表面上看着风光,背后却处处是坑,你以为是签个普通合同,实际上跟签卖身契差不多,没人拿刀逼你签字,但你要是不签就没法混下去,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她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外面那些骂声、旧视频和重新解读的采访片段,她拦不住也解释不了,公众早就不在乎事实了,他们只想找个情绪出口,张柏芝成了那个出口,资本只是轻轻推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