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12月10日,法院公告了杨紫与任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判决书。
内容显示,被告任某某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内容缺乏事实依据,且其所发布内容具有明显的侮辱性和诽谤性,涉案内容发布在公开平台并引起大量浏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在账号置顶位置刊登致歉声明(致歉声明应手写且签署被告姓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万元。上述判决生效后,杨紫申请强制执行。
此前报道:
2024年12月20日,据封面新闻,杨紫工作室发文称:“针对各平台出现的侵犯杨紫女士合法权益的网络用户,工作室都有在密切关注,并已通过委托律师追究法律责任。”
在这份通报中,杨紫工作室列出了26条侵权案例。
杨紫工作室在文中指出:“微博用户‘mnw_mnw’发布造谣、侮辱杨紫女士的内容,在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2024)京 0491 民初 9517 号一审判决后,拒不履行判决,并继续在互联网上发布造谣、侮导杨紫女士相关内容,就该用户的行为工作室已进行二次取证并择机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同时就(2024)京 0491民初 951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1月15日,@围脖侠通报称:“@用户@mnw_mnw 恶意炒作八卦绯闻并构成侵权行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公约,站方已予以阶段性禁言的处置。”
随后,其又在评论区回复称:“对于用户@mnw_mnw 账号的侵权行为目前还在举证研判阶段,后续如法院认定恶意侵权,平台将对账号从严处置,请耐心等待结果。可参考:“若侵权人继续发布侮辱、诽谤信息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侵权,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加大对侵权人处罚力度,判决其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杨紫,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1992年11月6日出生于北京市,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2010级表演系本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