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歌手李玲玉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律师声明》,称某自媒体用户为博取流量,恶意以剪辑手法,擅自使用李玲玉肖像画面,配以极具误导的解说词及字幕,将其与“吸毒”“被捕”等严重犯罪事实强行关联,致使大量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产生严重误解,要求涉事自媒体用户删除视频内容、公开道歉等。
该声明介绍,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某公司及李玲玉女士的委托,指派律师就个别自媒体用户在网络平台发布严重侵权视频、侵害李玲玉女士名誉权及肖像权等合法权益事宜,公开发表律师声明。文中称,近日,某自媒体账号为博取流量,罔顾事实,在抖音、视频号等网络平台公开发布了题为“2016年演员傅某某被抓,52岁锒铛入狱,一步错毁终身”的视频内容。该视频内容实质是讲述其他艺人的案件,但视频发布者恶意采用“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剪辑手法,擅自使用李玲玉女士的肖像画面,并配以“同时被捕的还有两位女性,他们分别是其表妹和亲妹”等极具误导性的解说词及字幕。
声明认为,该等行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李玲玉女士与“吸毒”“被捕”等严重违法犯罪事件强行关联,致使大量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产生严重误解,并在评论区散布“李玲玉吸毒”等虚假言论。上述行为严重贬损了李玲玉女士的社会评价与公众形象。
声明严厉谴责并警告该自媒体用户及所有恶意传播者,称上述将李玲玉女士肖像与涉毒案件混剪的行为,已构成对李玲玉女士名誉权及肖像权的严重侵害。请相关主体立即删除所有涉嫌侵权的视频内容,并停止一切形式的传播与扩散。要求侵权账号主体在原发布平台公开向李玲玉女士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对于拒不删除,继续传播或怠于履行停止侵权义务的主体,将受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该声明公布了涉事自媒体账号名称等信息。李玲玉社媒同时配文称,已委托律师完成公证取证,同时展开系列维权诉讼。她还在评论区点出涉事自媒体账号,评论称: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请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该涉事自媒体账号在抖音平台上粉丝达145万,账号简介称“每日更新真实历史影像”。12日凌晨,该自媒体账号于发布了道歉内容,称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并承诺在未来严格遵守网络社交平台的相关规定,保证不再发布传播任何误导信息,并承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12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涉事自媒体了解情况。男子称,自己是一位做老故事的博主,在做一条某明星的视频时,错误地把李玲玉女士的图片加入到视频中。他告诉记者:“我搜索图片的过程当中被误导了,因为我对她不是特别了解,就误认为搜到的信息是准确的,结果照片里面的人并不是我想表达的人。”
关于是否已被起诉,该男子称:“目前我得到的消息是没有。”他说,后续如果需要尽量帮对方消除负面影响,他也愿意再发视频澄清。“赔偿或者起诉,我感觉没有必要,因为我败坏了她的名誉,但是我也可以澄清,挽回她的名誉。”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