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万粉网红偷税1659万,卡着注销节点“金蝉脱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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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珍这个拥有5044万粉丝的网红,实际控制的广东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刚因"账簿不列收入"被罚829万,却赶着12月14号的注销截止日期操作,摆明了想"金蝉脱壳",可转头就在直播间吆喝双十二促销,热度丝毫不减。

薇娅偷税直接封杀,主播偷税为啥还能带货?一边是偷逃税款上千万,一边是有人还不起贷,这差距太刺眼了!

周珍作为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持股99%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全资控股的文化传媒公司做直播带货,却故意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硬生生隐匿了1659.28万元税款。更值得警惕的是时间线:税务部门12月初公布处罚,而公司早在2023年就完成了股权变更,如今又卡着12月14号的注销节点推进流程,这波"先转移股权再注销公司"的操作,活脱脱是想把偷税痕迹抹得一干二净。这种操作就是赌监管漏洞,以为注销公司就能一了百了,却不知道实际控制人要终身承担责任。

周珍被罚后不仅没停播,反而忙着为双十二预热,直播间里"国补合伙人""助农大使"的标签依旧醒目,近7天热卖商品超10万件。这难免让人想起薇娅、雪梨的下场:2021年薇娅因偷税13.41亿元被全网封杀,雪梨也遭平台下架账号,可如今的主播偷税却能"边罚边播",难怪网友质疑"明星和主播的处罚双标"。沈阳主播李呈祥的案例更扎心:他偷税243万就被追缴罚款402万,可周珍偷税金额是他的7倍,却依旧活跃在镜头前,这公平吗?

早期明星偷税多通过阴阳合同、虚假申报,且公众人物示范效应更强,所以采用"封杀"这种严厉惩戒;而主播行业起步晚、规模爆发快,2023年直播电商规模已超4.9万亿元,从业人数达123.4万人,监管曾一度面临"信息壁垒"——主播收入包含坑位费、打赏、返佣等多种形式,且多通过私户收款,税务部门难以实时核查。

但这种差距正在被填补:2025年6月《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后,4100多家平台已完成数据报送,订单金额、支付时间等15项数据被实时监控,周珍的案子正是金税四期"四流合一"监控的典型成果。

头部主播年收入动辄千万上亿,适用45%的最高边际税率,而通过设立公司隐匿收入,税率可降至25%甚至更低。更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前查得松,就算被查补点钱就行",却没意识到监管早已升级。今年1-11月,全国已查处明星网红等"双高"人员1818名,查补税款15.23亿元,这组数据足以说明"猛查狠打"不是空话。

野蛮生长后必然迎来规范,这不是行业的冬天,而是健康发展的春天。流量再大也大不过法律,赚钱再多也得干干净净,只有守住合规底线,才能走得长远。

你觉得主播偷税该和明星一样被封杀吗?对直播行业税务监管有什么建议?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关注我,后续更多行业监管动态、财税合规知识,我会第一时间为你分享,一起见证流量时代的公平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