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被索赔千万?合同真伪成焦点,法庭验签:证据见真章

港台明星 2 0

合同真假这事,一旦上到法庭,谁都躲不开证据。

这次把张柏芝推到台前的,就是她和前经纪人余毓兴的纠纷。

香港那边刚开了庭,媒体和网友都在看这场拉锯。

余毓兴说她签了拍电影的约却不拍,还收了钱。

他提出要她赔一千多万港币的损失。

他还拿出几份合同,称提前付了四千万港币片酬,后面又加了两部。

张柏芝这边完全不认,意思是这些约她没签过。

她说当年合作是跟公司签,后来公司清盘,账都结过。

她认为如今摆出来的合同有问题,签名和日期都不对。

她团队提出愿意做签名和文件的鉴证。

律师还出了一段录音,说余毓兴自己提到“假合同”。

这个点一出来,舆论就开始倒向张柏芝。

所谓“干爹干女儿”的关系,也是她坚决否认的。

余毓兴之前还发过歌影射她,她工作室直接提告诽谤。

这事其实拖了好几年,她本人之前都交给团队处理。

据说她后来连缴费都让助理代办,怕数字带来麻烦。

两人到底怎么走到撕破脸,脉络也不复杂。

2011年双方有资金往来,约好拍四部电影。

钱先付了一大笔,后续又谈加拍。

到最后片子没拍成,钱也没完全对上。

从这里开始就埋下了雷。

中间补一点常识,香港处理这类合同案很看账目。

法庭会看银行流水,汇款凭证,邮件往来。

文件真假一般会送去做笔迹和文书鉴定,这在香港很常见。

如果是公司名义签的约,还要查公司当时有没有经营资格。

公开资料能查到公司清盘记录,企业的撤销都在公司注册处留档。

所以谁也别想着就糊弄过去,链条缺一环都说不清。

说回两人的旧账,余毓兴不是第一次被质疑合同问题。

2014年他被指擅用张柏芝的公章,去给《女神的新衣》签事。

张柏芝团队当时就起诉侵权,还放出了录音。

更要命的是,有报道说他公司早在2013年清盘。

这些前科摆在那,大家自然更谨慎看他现在的材料。

网上还能查到他在内地的失信信息,欠债记录不少。

另外,圈内制作人孙德荣也公开说过被他骗钱。

这些都不是网友瞎传,是能找到报道的。

有了这些背景,很多人判断这案子张柏芝更占理。

法庭讲证据,不会靠风评下。

余毓兴要是拿不出确凿的打款记录和合法合同,胜算不高。

如果伪造合同被坐实,那不只是输官司的问题。

这类事在法律上会触犯伪造文书的罪。

风险就不止赔钱那么简单了。

围着这案子,媒体也去看相关人。

谢霆锋的名字总会被提起,但他基本不参与。

两人离婚后各过各的,他很少回应前妻的事。

倒是谢贤几次公开夸过张柏芝会带孩子。

逢年过节她也带孩子去看老人,这些都有照片和采访。

家庭这块大家爱看热闹,但和这次官司其实没关系。

这是一场合同与证据的对照。

谁的钱走到哪,谁的字签在谁的文件上,都能查。

感情称呼也好,昔日搭档也好,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作为旁观者,我更希望双方把证据摆齐。

别再用情绪和标签压过事实。

娱乐圈里人情复杂,但合同是底线。

该谁的就归谁,不该拿的别拿。

等判决出来,大家自有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