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张柏芝的前经理人余毓兴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控诉,指控她在2011年至2012年间共收了他预付的4276万港元片酬,却没按约履行电影合同,还违反了经纪人合约,所以要他赔偿千万。这案子一直在排期审理,之间曾两次开庭,这次已经是第三次在香港高院开庭审理。此次开庭,45岁的张柏芝少见地亲自到场听讯,还由两名体格健壮的男士护送,显示出久未在香港公开露面的她,这次罕见亮相。
第三次开庭的当天早上九点多,张柏芝坐着保姆车直接去了高院,因为很长时间没在香港亮相,一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就被媒体包围住了。不过她也没理会记者,没停下来接受采访。那天她的穿着挺简单的,穿着黑色的衣服,戴了墨镜和墨绿色的口罩,还拎了个金色的小包,整体打扮低调但又不失时尚感。从媒体的镜头里看,她似乎更贴近她此刻的真实状态,明显瘦了不少,脖子上的纹路也更明显,甚至比暑假在林家谦的演唱会上亮相时还要瘦,但她的气质还是很出众,精神状态也不错,依旧优雅美丽。
这次张柏芝出来应诉,是被辩方邀请出庭作证的,所以她得亲自到场。她也知道现场会有不少媒体或其他人凑热闹,所以特意加强了安保措施。那天开车到高院时,她身边跟了两男两女助理,其中两个男的应该是保镖,个个身材壮硕,戴着口罩,一直贴身护在她左右,小心翼翼地挡着,绝不让其他人靠近。进了法院后,张柏芝先用基督教的方式宣誓,然后用粤语作了供。
余毓兴曾经是张柏芝的经纪人,实际上在2020年就向她提起了诉讼,但由于各种原因,直到2022年才正式开庭审理。余毓兴声称,在2011年7月,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8年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合同明确了他是张柏芝唯一合法的经理人,还约定一次性支付她4000万片酬,张柏芝需要参与四部指定电影。此后,在2012年5月,他们又签了《张柏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其片酬为2000万,而余毓兴当时支付了276万作为预付片酬。
算起来,张柏芝一共拿了余毓兴4276万片酬,按合约应该拍摄6部电影,可他表示张柏芝一直没完成电影合约的义务,还违反了经纪合约,所以要求她赔偿至少1276万,还要公开2015年5月至2019年月的收入明细。
余毓兴之所以会跟张柏芝合作,是因为他跟张柏芝的父亲是多年的好友,张柏芝还会叫自己“契爷”,可见是仗义相助。两人合作起始于张柏芝早年的低谷期,那会儿她形象受损,又离了婚,她急着用四千万买房和处理物业交易,余毓兴觉得可怜,就答应做她的经纪人,还预付了这笔四千万的片酬,可是张柏芝却不配合工作。
张柏芝这边在庭上回应说,她跟余毓兴其实并不熟,还质疑《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是伪造的,没有第三方见证,而且还说签名不是她的,是别人假冒的。而且,她还指出后来余毓兴也没找她演出。总的来说,双方都拿出了一些理由,具体谁对谁错,只能等法院来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