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中国作家协会关于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
广电发〔202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作家协会,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机构及广大创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影视和文学双向赋能,广泛动员各方创作力量,充分发挥剧本“一剧之本”重要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国作家协会联合开展“剧美中国”优质剧本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围绕“剧美中国”精品创作计划五大方向,面向广大创作者和机构,开展征集推荐和评审,择优对接影视资源:
聚焦传统文化方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赓续中华文脉。
聚焦革命军事方向,传承光荣传统,弘扬革命文化,赓续红色血脉,汲取信仰力量,砥砺民族精神,把革命先辈开创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聚焦法治安全方向,刻画政法国安战线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艺术化诠释法治精神,影像化展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历程。
聚焦人间烟火方向,让人民作主角,用心用情体会人民的冷暖幸福,表现人民的喜怒哀乐,讴歌人民的拼搏奋斗,滋养人民的精神生活。
聚焦改革创新方向,展现“国之大者”,弘扬时代精神,书写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反映时代之变、彰显中国之进、回应人民之呼,亦发力科普科幻、憧憬未来之势。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评审时间:2027年1月至3月
三、征集要求
1.参评作品须围绕传统文化、革命军事、法治安全、人间烟火、改革创新五大方向;征集剧本类型包括常规剧集和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
2.参评作品应为尚未进入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阶段的剧本;参评人或机构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如作品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四、征集及评审安排
1.征集。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作家协会按照通知要求,分别负责本地区影视创作主体(个人或机构)和作协会员的剧本征集,并尽快公布征集方式和渠道。
2.初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作家协会对征集的剧本进行初评,择优推荐,数量不作限制,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jmzg2026@nrta.gov.cn。
3.复评。广电总局电视剧司、中国作协社会联络部指导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复评工作,按照五个创作方向评选出具有较高质量和潜力的优秀剧本,形成最佳推介名单。
4.结果发布。评审结果将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中国作家网等平台公开发布。优秀作品由活动组织方负责对接影视资源,推进优秀剧本影视转化。
五、其他事项
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相关事宜以主办方解释为准。
本次活动不以任何方式向参评机构和个人收取费用。
联系电话:010-86094191。
附件:
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中国作家协会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