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烊千玺、邓为等多名艺人发声维权,指控AI短剧未经授权盗用其肖像牟利。涉事平台虽快速下架侵权作品,但“一删了之”的被动处理,远不足以遏制AI技术滥用乱象,平台责任与监管治理亟待升级。
AI短剧低成本、高产出的特点使其快速走红,也沦为侵权重灾区。部分制作方为逐利,无视《民法典》相关规定,将明星肖像当作免费素材;平台则采取“投诉—下架”模式,事前审核缺位、事后处罚偏轻,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导致侵权内容屡禁不止。
技术中立绝非侵权借口,平台不能以“技术无法识别”推卸责任。根据相关规定,AI生成内容须标注来源、取得授权,平台应建立“算法+人工”双重审核机制,对明星等高辨识度形象提前过滤、存量作品全面排查,而非仅在曝光后被动补救。
AI盗脸不仅侵犯肖像权,还可能损毁名誉,若平台持续“轻拿轻放”,既助长行业歪风,也可能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治理乱象,平台需摒弃惰性,建立“先备案后上线”的授权审核机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也应强化执法、细化标准。唯有多方发力,才能让AI短剧告别野蛮生长,守住法律与伦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