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比张国荣还帅的华裔影帝,两次提名金球奖,晚年却孤身一人隐居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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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了一张老天爷追着喂饭的脸。却偏偏被命运按在地上反复摩擦。

从被扔在路边的弃婴,到惊艳全球的亚洲第一美男。从两次提名金球奖的华裔传奇,到晚年孤身一人隐居深山。

这个男人叫尊龙。他红遍中国的时候,连张国荣都要喊一声前辈。可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称霸好莱坞的时候,他却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

这一消失,就是十六年。

被装在篮子里的孩子

1952年,香港。一个刚满月的男婴被亲生父母装进篮子,像丢垃圾一样扔在了路边。没有名字,没有纸条,连生日都没人记得。

一个残疾的上海老妇把他捡了回去。别以为是好心收养,这老太太自己都吃不饱饭。她领养尊龙,纯粹是因为香港政府会给领养孤儿的人发补贴。

钱到手后,她对这孩子动辄打骂。最过分的一次,她把他扔在了巴士站,转身就走。

小小的尊龙站在车站里,看着养母的背影越来越远。他没哭,也没追。因为他知道,追上去也换不来一个拥抱。

后来养母良心发现回头找了他。可所谓的“养”,不过是每天给他半个咸蛋、一口剩饭。饿不死就行,谈不上任何感情。

八岁那年,养母把他送进了香港春秋剧社学京剧。签了生死约,从此打骂自由。师傅手里拿着藤条,动作不到位就是一鞭子。从清晨五点练到深夜,倒立、翻跟头、扎马步,汗水能把练功房的地板浸湿。

他和林正英、罗家英是同门师兄弟。别人练功累了还能回家找妈,他没有家,没有妈,剧团就是他的全部。

可就是这个没人看好的苦孩子,十八岁那年干了一件大事。邵氏电影公司要签他拍功夫片,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机会,他拒绝了。他要去美国。

没人理解他为什么放弃到手的饭碗。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想一辈子只当个打手,他要当演员。

从刷盘子到惊艳好莱坞

刚到洛杉矶的时候,尊龙兜里没钱,英语也不会说。为了活下去,他什么活都干过。在中餐馆洗碗、在后厨切菜、在迪士尼乐园卖汽水。最难的时候,一天打三份工,累到站着都能睡着。

可他咬着牙考上了美国戏剧艺术学院。白天上课,晚上打工,深夜还要背英语台词。同学里有人嘲笑他的口音,他一声不吭,把同一句台词练上一百遍。

1976年,他拿到了第一个电影角色。《金刚:传奇重生》,跑龙套,镜头一晃而过。但他不嫌小,每一个角色都往死里演。

1981年,他凭借两部舞台剧拿到了第25届奥比奖最佳表演奖。这是美国外百老汇的最高荣誉,他成了第一个拿这个奖的华人。

真正让他炸裂全场的,是1985年的《龙年》。他演一个华人黑帮老大,傲慢、阴狠、又帅得不像话。

靠着这张脸和这段表演,他入围了金球奖最佳男配角。这是华裔演员头一回拿到这个提名,整个好莱坞都记住了他的名字——尊龙。

所有人都以为这就是他的巅峰了。不,好戏才刚刚开始。

《末代皇帝》封神,却被妻子抛弃

1987年,《末代皇帝》上映。尊龙演溥仪,从青年到老年,从皇帝到平民。他把这个男人的孤独、挣扎、扭曲和悲凉,演进了骨头里。

有一场戏,溥仪在监狱里被要求改造,他对着镜子刮胡子,手在抖,眼神空洞得像一口枯井。尊龙没有一句台词,可镜头推上去的时候,全场看哭了。

这部电影横扫了第60届奥斯卡,拿下九项大奖。尊龙再次提名金球奖最佳男主角,成为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两次提名金球奖的华裔演员。

那一年,他是全世界最帅的东方男人。日本媒体叫他“亚洲第一美男”,欧美杂志把他评为“全球最美五十人”。走到哪都是尖叫和闪光灯,无数剧本递到他手里,随便挑。

可就在他最风光的时候,他的婚姻崩塌了。

尊龙在美国读书时,和同班同学Nina结了婚。他以为自己终于有了一个家,有人等他回来,有人问他今天累不累。可这段婚姻不到五年就走到了尽头。Nina离开了他,没有孩子,没有牵绊,干脆利落。

他被抛弃了。又一次。

这个在镜头前把溥仪演得入木三分的男人,下了戏以后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没有父母可以倾诉,没有妻儿可以拥抱,他拥有的只有名气和钱。

可这些东西,暖不了一个人。

突然消失,隐居深山认古树做亲人

2000年以后,尊龙逐渐减少了拍戏。2007年拍完《游侠》之后,他彻底消失了。没有告别,没有声明,就像他从未来过一样。

娱乐圈的人说他“耍大牌”“难合作”。可真相是,他累了。

后来有网友在加拿大温哥华偶遇了他。他住在一片深山里,身边只有一条狗。身材有些发福,脸上有了皱纹,但眼神干净得像山间的溪水。

他在森林里认养了两棵千年古树,把它们当作自己的祖父祖母。他经常带着狗去树下坐坐,靠着树干发呆。他说,站了上千年的树不会伤害他,也不会离开他。靠着它们,心里就踏实了。

他没有结婚,没有孩子,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来的时候是一个人,走的时候也是一个人。

有人问他,你不孤独吗?

他笑了笑说:“我不会有墓碑,拥有过就是永恒。来人间一趟,我只是来体验的。”

这句话,通透得让人心疼。

写在最后

尊龙这一辈子,拿到了一副最烂的牌。被亲生父母扔掉,被养母打骂,被妻子抛弃。他靠自己杀出了一条血路,站上了世界的舞台,惊艳了整个时代。

可到头来,他暖了全世界,唯独没暖了自己。

如今七十二岁的他,隐居在加拿大的深山老林里。与古树为伴,与清风为邻。没有聚光灯,没有红地毯,也没有人山人海的欢呼。

这份孤独,是他一生的宿命,也是他给自己找到的归宿。

也许对他来说,最大的自由不是被全世界看见,而是终于不用再被任何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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