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史的研究者发现:当年喜欢阮玲玉的观众,多是学生或文艺青年;而胡蝶的粉丝,则以生活优裕的闲适阶层居多。”
胡蝶(1908—1989),原名胡瑞华,生于上海,祖籍广东鹤山, 20年代中期开始银幕生涯,中国首部有声电影、首部彩色影片,都是她主演的。 1933年主演的《姊妹花》创30年代国产片最高记录。同年在《明星日报》的投票活动中获得“电影皇后”桂冠。 1960年以《后门》在亚洲电影节获最佳女演员奖。
看胡蝶的照片,虽说不是张张都摄人心魄,但还是令人信服:她为何能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倾倒众生。胡蝶面容的富丽、饱满、莹洁,正应了民间所谓的“福相”。那对笑盈盈的酒窝,又为她的端庄增添了天然的妩媚。
当然,她的情态比起阮玲玉,略微欠缺一点回旋、悠长、缠绵的韵味。但是你看后者,即便笑着,也有浅浅的哀婉和凄伤。倒是胡蝶,就算红唇紧闭,依然有喜乐、欢悦之色。尤其是她微微低头、双眼向上挑着凝视镜头的经典仪态,美得恬静、安逸、笃定。
如果说,阮玲玉身上那股雾绕霜浸的清寒容易惹人牵出诗意的愁绪,胡蝶就带着一分风畅花暖的馥郁,让人联想到世俗的和美。难怪,电影史的研究者发现:当年喜欢阮玲玉的观众,多是学生或文艺青年;而胡蝶的粉丝,则以生活优裕的闲适阶层居多。
当25岁的阮玲玉以一纸“人言可畏”的遗书撒手人寰时,正随中国电影代表团在苏联访问的胡蝶,失声痛哭。这眼泪里,有永失友人的悲伤,有同病相怜的痛惜,也有一丝黯然自伤吧?她俩是广东老乡和私交不错的朋友,又都是万众瞩目的女明星。著名鸳鸯蝴蝶派作家张恨水很懂得她们处境的微妙:“为女明星者,不容不交际,而交际又系畏途。”既然人面如花,又需抛头露面,身后就难免有野蜂浪蝶,甚至摧花辣手。女明星的生存环境,从来就不单纯,何况,她们就像玻璃橱窗内的展品,一举一动都在公众视线之中,众目睽睽,更兼众口铄金。
那些芒刺在背的难受,百口莫辩的委屈,胡蝶其实比阮玲玉体会得更多。她遭遇的舆论风险和人身风险,也远远超过阮玲玉。所不同的是,阮玲玉纤细柔弱,过早凋零了,胡蝶却雍容富态地走入晚年。她1946年后生活在香港、台湾, 1975年移居温哥华,享年81岁。
年方23岁时,胡蝶就曾险遭灭顶之灾:1931年秋,明星影业公司根据张恨水小说《啼笑因缘》改编同名电影,赴北平拍摄外景,胡蝶兼饰名门闺秀和卖艺女子两个角色。孰料,此行竟惹出巨大麻烦。剧组回上海后,有报纸刊出消息声称:9月18日夜,日本关东军发动大规模进攻,一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东三省同胞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东北军最高统帅张学良将军,此时却与佳人胡蝶共舞于北平六国饭店,且馈赠10万元巨款给她。
紧接着,又有著名教育家、政治活动家马君武的诗《哀沈阳二首》万人传诵:
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蝴蝶最当行。
温柔乡是英雄冢,哪管东师入沈阳。
告急军书夜半来,开场弦管又相催。
沈阳已陷休回顾,更抱佳人舞几回。
“朱五”指朱湄筠,其父朱启钤民国初曾任交通部总长、代理国务总理,20世纪30年代初创办中国营造学社并任社长。“翩翩蝴蝶”自然是胡蝶了。
一时间,舆论汹涌澎湃。“红颜祸水”的唾沫,几乎要淹死胡蝶。虽然万般委屈、愤懑,她却还未乱了方寸,赶紧在《申报》等报刊登辟谣启事:
蝶于上月为摄演影剧曾赴北平,抵平之日,适逢国难,明星同人乃开会集议公决抵制日货,并规定罚规,禁止男女演员私自出外游戏及酬酢,所有私人宴会一概予以谢绝。留平五十余日,未尝一涉舞场……蝶亦国民一分子也,虽尚未能以颈血溅仇人,岂能于国难当前之时,与负守土之责者相与跳舞耶?……呜呼!暴日欲遂其并吞中国之野心,造谣生事,设想之奇,造事之巧,目的盖欲毁张副司令之名誉,冀阻止其回辽反攻。愿我国人悉烛其奸而毋遂其借刀杀人之计也。
明星公司导演张石川、洪深等诸多同仁,也在《申报》发表启事,以“人格”为她作证:胡女士辟谣之言,尽属实情实事……今赴平之男女演员同住东四牌楼三条胡同十四号后大院内,每值摄片同出同归,演员中更未尝有一人独自出游者……尚祈各界勿信谣传。
这场平地而起的风波,好不容易才平息。以至于直到1964年,胡蝶到台湾出席亚洲影展,有记者问她是否愿意去见见张学良,她赶紧回绝:既未相识,就不必认识了。“现在相识,岂不是又给骚人墨客以题目吗?”——她还记得1931年遭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难堪,就算时过境迁,也还宁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胡蝶1928年与银幕搭档林雪怀订婚。林雪怀是广东人,不擅国语,无奈地淡出影坛,经商开店,但经营不佳。而国语、粤语等尽皆流利的胡蝶,自主演系列武侠片《火烧红莲寺》后,声誉日隆,月薪更是高达2000元。两人的处境落差太大,加剧了感情的破裂。他们解除婚约时,也曾轰动一时。
1935年11月,胡蝶与商人潘有声在恋爱六年后结婚,那是上海人津津乐道的盛大婚礼。明星公司的演员们演唱了专门为她谱写的《新婚歌》:“……胡蝶——幸福紧跟着你咧。假使你遭到不赏心的事,不必皱眉啊也不必忧愁,因为你的生命就是一支歌,平静而美丽……”
但她的生命,绝不像朋友们祝福的那么“平静而美丽”。最峭拔的一段,是抗战后期在重庆的那两年多。关于她与国民政府军统局局长戴笠在歌乐山“神仙洞”的同居,说法很多——她被戴笠悍然幽禁,身不由己;她为维护家人安全不得不与戴笠曲意周旋;她既为戴笠的一往情深打动,也陶醉于他所提供的特权和奢侈享受……
沈醉的回忆文章讲述:胡蝶起初迫于戴笠的威势,不得不依顺,后来则日久生情。潘有声遂不得不明哲保身,接受了戴笠给予的战时货物运输局专员官衔,长期住在昆明。戴笠以往对待女人,不脱始乱终弃的窠臼,丢弃的手法还很怪异,有时是把美人扔进监狱了事。人们说,他对胡蝶,最是用心良苦、用情深厚。当然,他俩在一起仅两年多时间,尚不足以下结论。如果戴笠没有在1946年死于飞机失事,后事将如何,也还很难预料。但不管怎样,上天让他而不是她灰飞烟灭。
无论如何,胡蝶的重庆岁月都有与狼共舞的惊险。作为有夫之妇,她爱不爱戴笠,原本只需要在自己内心翻江倒海。可是,她与戴笠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后者还有那么骇人的名声,这段经历就天然地蒙上一层斑驳也俗丽的油彩,惹人议论不休。胡蝶的口述回忆录,对这段秘史寥寥几句话带过:“关于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
现在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得高寿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很短暂的,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
从“红颜祸水”到“戴笠情妇”,胡蝶遭遇的困局、险境,岂止于“人言可畏”?
胡蝶的银幕生涯留有很多个“第一”:1928年开拍的《火烧红莲寺》是中国最长武侠系列片,她出演了18集中的17集,有影坛“第一侠女”之誉;1931年她主演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歌女红牡丹》;次年主演中国首部彩色电影《啼笑因缘》;1933年胡蝶主演的《姊妹花》创20世纪30年代国产片上座最高纪录;同年主演的《狂流》则被誉为“中国第一部左翼电影”;1933年初,上海《明星日报》发起选举电影皇后的投票活动,陈玉梅(天一公司经理邵醉翁的太太,邵醉翁是邵逸夫之兄)获10028票,阮玲玉得7290票,胡蝶以21334票稳居首位,“电影皇后”的桂冠由此伴随胡蝶一生;胡蝶还是国内最早做广告的明星……
或许,还应该加上一项,跟同时代的女明星相比,胡蝶被抛入过最凶猛的舆论旋涡,情感经历也最险绝。
胡蝶回忆:自己与潘有声感情融洽,从未因任何小事起口角。所以,潘有声去世,她“真正感到被命运之神逼到了人生的边缘”。雪上加霜的是,他们的公司也在潘有声病危时接近倒闭,不得不卖掉,连汽车也卖了。胡蝶却并未一蹶不振, 1959年,为了排遣哀伤,也为了经济原因,她应邀重返影坛。由当年红极一时的女主角,到饰演妈妈,当配角,也能泰然自若。李翰祥导演的《后门》,请胡蝶演女主角徐太太, 1960年在亚洲电影节获最佳影片奖,年过半百的胡蝶获最佳女演员奖。盛年过后还有此荣誉,胡蝶为之欣慰。
回首一部电影史,有多少女明星经不起风霜摧折,过早香消玉殒或陷入凌乱颓丧。胡蝶却比那些脆弱或迷乱的同行们镇定也清晰,不以压力而崩溃,也不因负气而失控。她的回忆录讲述到与林雪怀解除婚约、被媒体肆意炒作时,也特意顺势强调舆论之“捕风捉影,无中生有”——“好在我长期受母亲的熏陶,对任何事情都还能比较冷静处之,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一切自会水落石出,雨过天青。”怪不得,张恨水要这么看她:
“胡蝶为人落落大方,一洗儿女之态……言其性格则深沉、机警爽利兼而有之,如与红楼人物相比拟,则十之五六若宝钗,十之二三若袭人,十之一二若晴雯。”
这时再来看胡蝶的照片,从她圆润大气、绝无棱角的五官,以及泰然自若的神情里,的确看到了聪明、柔韧和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