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婉婷威胁第三者发裸照,是否涉嫌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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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婉婷威胁第三者发裸照的行为,涉嫌侵犯隐私权。2026年3月,演员宋宁峰婚内出轨事件曝光,其妻子张婉婷在愤怒中威胁第三者Q女士,扬言要公开她的裸照,引发法律争议。

2026年3月17日,张婉婷直接联系Q女士,发去一连串辱骂信息,并以公开Q女士的裸照作为威胁,要求对方“离我老公远点”。聊天记录显示,她扬言要把裸照发给Q女士的家人、朋友,还提到了演员高露:“需要我发给高露吗?发给所有认识你的人吗?”。

Q女士最终选择将长达7分48秒的录音和大量聊天记录曝光给媒体,使事件进入公共视野。

事件背景是宋宁峰被曝婚内出轨Q女士,录音中他承认主动出轨,但张婉婷并未主要追究丈夫责任,而是将矛头指向Q女士。Q女士在沟通无果后,决定曝光所有证据。

法律界人士指出,张婉婷以散布他人私密照片相威胁的行为,

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裸照属于极度私密的信息,以公开相要挟,直接侵扰了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这符合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范畴。

民事责任

:类似案例中,北京三中院曾通报,男方在分手后多次在网络平台公开发布女方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导致女方精神受损,法院判决男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显示,泄露、传播他人隐私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行政与刑事风险

:如果威胁行为情节严重或付诸实施,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中的侮辱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更关键的是,即使张婉婷尚未实际发布裸照,威胁行为本身已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在情感纠纷中,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不因“第三者”身份而减损。张婉婷作为婚姻受害方,维权手段必须合法,否则可能从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

此事警示,任何以侵害他人权益为手段的“报复”,都将受到法律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