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沈吟霜在北城交响乐团的第一场演出定在十二月的一个周末。
曲目是德沃夏克的《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她担任独奏部分。
消息传出去后,音乐圈里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很多人还记得沈吟霜这个名字,记得七年前那个惊艳了北城音乐厅的大提琴少女。
“沈吟霜复出了”这条消息,甚至上了本地新闻。
温笛兴奋得不行,提前一周就开始挑演出那天要穿的衣服。
“我要坐在第一排,让所有人都看到我跟你是闺蜜!”温笛在电话里嚷嚷。
沈吟霜笑着挂了电话,然后收到了一条微信。
顾行舟:“听说你要演出了,恭喜。可以预定一张票吗?”
沈吟霜犹豫了一下,回了一个字:“好。”
她想了想,又补了一句:“谢谢你的帮助。”
顾行舟很快回复:“不用谢,我只是让更多人听到好的音乐。你的才华不应该被埋没。”
沈吟霜看着这句话,心里涌上一股暖意。
演出前三天,她在家里的客厅排练。橘子趴在琴盒里,尾巴随着音乐轻轻摆动。
陆时晏难得提前回家,推开门就听见了大提琴的声音。
他站在玄关,没有出声,只是静静地听着。
旋律低沉而深情,像是某种深埋在地底的泉水,终于找到了出口,汩汩地流淌出来。
他从来没有听过沈吟霜拉琴。
结婚三年,他甚至不知道她会拉大提琴。
直到这一刻,他才意识到——他对这个跟他同住了三年的女人,几乎一无所知。
他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不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不知道她几点起床、几点睡觉,不知道她有什么朋友、有什么梦想。
他只知道她是沈家的大小姐,是老爷子塞给他的妻子,是一个他不想要却又不得不接受的人。
可现在,听着这段旋律,他忽然觉得心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沈吟霜拉完最后一个音符,放下琴弓,转头看见站在玄关的陆时晏,微微一愣。
“你回来了。”
“嗯。”陆时晏走进客厅,目光落在她手指上。
她的指尖贴着好几个创可贴,手指关节微微红肿,那是长期练琴留下的痕迹。
“你的手……”他皱了皱眉。
“没事,习惯了。”沈吟霜把手缩回袖子里,“吃饭了吗?阿姨留了饭。”
“吃过了。”陆时晏坐在沙发上,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你的演出是什么时候?”
沈吟霜愣住了。
她不敢相信陆时晏会问这个问题。他甚至从来没有关心过她在做什么,怎么会忽然问起演出的事?
“这周六。”她说,声音有些发紧。
“在哪?”
“北城音乐厅。”
陆时晏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沈吟霜看着他,心跳不争气地加速了。他是在问地址吗?他打算来听吗?
她不敢问,怕听到否定的答案。
可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心里反复想着同一个问题——
他会来吗?
(12)
演出那天,北城音乐厅座无虚席。
后台,沈吟霜换上了演出服——一条黑色的丝绒长裙,露背的设计勾勒出她纤细的蝴蝶骨。她的长发被盘成一个优雅的发髻,耳垂上戴着母亲留给她的珍珠耳环。
温笛溜进后台,看见她就红了眼眶:“霜霜,你真的好美。”
沈吟霜握着琴弓的手在微微发抖。不是紧张,是一种复杂的情绪——兴奋、期待、忐忑、释然,全都搅在一起。
“他来了吗?”她忍不住问。
温笛知道她问的是谁,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
“我在大厅里没看见他。”
沈吟霜的心沉了一下,但很快又浮起来。
没关系。她对自己说。这场演出不是为了他,是为了自己。
“沈女士,该上场了。”工作人员推开门。
沈吟霜深吸一口气,抱起大提琴,走上了舞台。
灯光打在她身上,台下是一片漆黑的观众席。她看不见任何人的脸,只能感觉到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
她坐在舞台中央,把大提琴架好,闭上眼,开始演奏。
第一个音符响起的时候,所有的紧张和不安都消失了。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指尖在琴弦上跳跃,琴弓在弦上滑动,旋律像一条河流,从她的指尖流淌出来,弥漫在整个音乐厅里。
第二乐章,柔板。
大提琴的声音变得绵长而深情,像是一个人在深夜里的独白。沈吟霜的脑海里浮现出很多画面——父亲的背影,母亲的微笑,空荡荡的别墅,冰冷的双人床,无声流下的眼泪,橘子蜷缩在琴盒里的样子……
所有的委屈、所有的隐忍、所有的孤独,都在这一刻化成了音乐。
她的眼眶微微泛红,但嘴角却带着一丝笑意。
因为她知道,她已经不是那个卑微地等待被爱的女人了。她有音乐,有大提琴,有一个全新的自己。
第三乐章,快板。
旋律变得激昂而热烈,像是暴风雨中的大海,波涛汹涌,气势磅礴。沈吟霜的手指在琴弦上飞速移动,琴弓在弦上激烈地摩擦,每一个音符都充满了力量和张力。
台下的观众被她的演奏震撼了。有人屏住呼吸,有人红了眼眶,有人握紧了拳头。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整个音乐厅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然后,雷鸣般的掌声爆发了。
沈吟霜放下琴弓,站起来,向观众鞠躬。灯光刺眼,她看不清台下的人,但她能感受到那种被认可、被看见的感觉。
她笑了,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来。
回到后台,温笛冲上来抱住她,哭得稀里哗啦:“你太棒了!太棒了!你是全世界最棒的大提琴手!”
沈吟霜笑着拍她的背:“别哭了,妆花了。”
“我才不管!”温笛抹了一把眼泪,“你今天真的太美了,我在台下哭成狗。”
沈吟霜正要说什么,余光瞥见了门口站着的人。
是顾行舟。
他手里捧着一束白色的芍药花,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毛衣,看起来温和而内敛。他的眼眶也微微泛红,嘴角带着一种真诚的、不加掩饰的欣赏。
“祝贺你。”顾行舟把花递给她,“今天的演奏,是我听过的最动人的版本。”
沈吟霜接过花,轻声说:“谢谢你,顾先生。”
“叫我行舟就好。”他笑了笑,“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沈吟霜点了点头,也笑了。
她低头闻了闻芍药花的香气,心里涌上一股温暖。
这种温暖和爱情无关,而是一种被看见、被尊重的感觉。顾行舟看见的不是“陆时晏的妻子”,不是“沈家落难的大小姐”,而是“大提琴手沈吟霜”。
这让她觉得,自己是有价值的。
温笛在旁边挤眉弄眼,小声说:“这个顾行舟不错啊,比陆时晏强一万倍。”
沈吟霜瞪了她一眼,示意她别乱说。
可她的余光还是忍不住往门口看了一眼。
陆时晏没有来。
她没有失望。真的没有。
只是心里有一个小小的角落,空了一下。
(13)
沈吟霜不知道的是,陆时晏其实来了。
他坐在音乐厅最后一排的角落里,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帽檐压得很低。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也许是那天听到她练琴时,心脏被撞了一下的感觉让他耿耿于怀。也许是最近她越来越不在乎他的态度,让他感到某种失控的恐慌。
他说不清。
他只是坐在那里,听着大提琴的声音从舞台上流淌出来,整个人像是被钉在了座位上。
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音乐。
不,他听过。但他从来没有认真听过。
沈吟霜的琴声里有太多东西——有孤独,有坚韧,有某种被压抑了很久终于爆发的力量。每一个音符都像是在诉说一个故事,一个他从来不知道的故事。
关于她的故事。
他看着她坐在舞台中央,灯光打在她身上,整个人像是发着光。她闭着眼,沉浸在音乐里,脸上的表情是他从未见过的——自由、舒展、充满生命力。
那一刻,陆时晏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他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沈吟霜。
三年来,他看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一个卑微的、讨好的、小心翼翼的女人。他把这个轮廓当作她的全部,然后心安理得地忽略她。
可真正的沈吟霜,是坐在舞台中央发着光的。
她有大提琴,有才华,有属于自己的世界。而他,从来没有被邀请进入那个世界。
演奏结束后,陆时晏站起来,准备离开。他经过后台的走廊时,看见了那一幕——
顾行舟把一束白色的芍药花递给沈吟霜,两个人相视而笑。
沈吟霜的笑容很温暖,不是那种讨好的、卑微的笑,而是一种平等的、放松的、发自内心的笑。
陆时晏的手在口袋里攥紧了。
他站在那里,看着顾行舟和沈吟霜聊天,看着她低头闻花香,看着温笛在旁边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
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多余。
这种多余感让他感到愤怒——不是对沈吟霜的愤怒,而是对自己的。他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资格愤怒,但他就是愤怒。
他转身离开了音乐厅,开车回家的路上,一言不发。
林特助坐在副驾驶上,小心翼翼地透过后视镜观察他的表情。
“陆总,您还好吗?”
“我很好。”陆时晏的声音冷得像冰。
可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关节发白。
回到家,别墅里空荡荡的。沈吟霜还没有回来。
陆时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阳台上的绿植和猫爬架。橘子在猫爬架上睡着了,尾巴垂下来,随着呼吸轻轻晃动。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他从来没有给沈吟霜买过花。
结婚三年,他从来没有送过她任何礼物。没有生日礼物,没有纪念日礼物,没有任何一个表示“我在乎你”的东西。
他甚至不记得她的生日是哪一天。
而顾行舟,一个认识她不到两个月的男人,送了白色的芍药花。
陆时晏闭上眼,靠在沙发上,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在一点一点地崩塌。
凌晨一点,沈吟霜回来了。
她推开门,看见客厅的灯亮着,陆时晏坐在沙发上,微微一愣。
“你怎么还没睡?”
“等你。”陆时晏说。
沈吟霜愣住了。这是三年来,陆时晏第一次说“等你”这两个字。
“演出……怎么样?”陆时晏问。
沈吟霜看着他,眼神有些复杂。
“你来了?”她轻声问。
陆时晏沉默了一下,点了点头。
沈吟霜的睫毛颤了颤,嘴唇微微抿紧。她没有追问为什么他不来找她,没有问他为什么不告诉她,只是点了点头,说:“谢谢。”
然后她抱着花束上楼了。
经过陆时晏身边时,他闻到了芍药花的香气,淡淡的,却让他心里一阵刺痛。
“吟霜。”他叫住了她。
沈吟霜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我……”陆时晏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却发现自己的语言系统像是瘫痪了一样,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想说“恭喜”,想说“你拉得很好”,想说“对不起”。
可这三个字堵在喉咙里,怎么也出不来。
“怎么了?”沈吟霜回过头,平静地看着他。
“没什么。”陆时晏最终说,“早点休息。”
沈吟霜看了他几秒,然后转身上了楼。
她的脚步声在楼梯上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走廊尽头。
陆时晏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听着墙上的钟“滴答滴答”地走,觉得这个家安静得可怕。
(14)
第二天,陆时晏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
他让林特助去买了一束花。
“什么花?”林特助问。
陆时晏想了很久,发现自己不知道沈吟霜喜欢什么花。他甚至不知道她有没有喜欢的花。
“随便。”他说。
林特助看着他,欲言又止,最后买了一束香槟玫瑰。
陆时晏拿着花回到家,放在餐桌上。阿姨看见了,笑着说:“先生给太太买花啦?太太一定会开心的。”
陆时晏没有接话,只是坐在沙发上等。
沈吟霜下午排练回来,推开门,看见了餐桌上的花。
她愣了一下,看向坐在沙发上的陆时晏。
“这是……给我的?”
“嗯。”陆时晏的语气尽量平淡,“昨天的演出,恭喜。”
沈吟霜看着那束花,沉默了很久。
如果这是三年前,她大概会感动得哭出来。她会小心翼翼地把花插进花瓶里,每天换水,直到最后一朵花凋谢。她会把这件事记在心里很久很久,当作他爱她的证据。
可现在,她只觉得心酸。
因为这束花来得太晚了。
晚了三年。
“谢谢。”沈吟霜把花放在餐桌上,没有像以前那样欣喜若狂地去插花,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去换衣服。”
她上楼的时候,陆时晏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涌上一股强烈的不安。
他忽然意识到,沈吟霜不再是那个会为了一束花而感动的女人了。
她变了。
变得不再需要他了。
这种感觉比任何东西都可怕。
晚上,沈吟霜在客厅练琴。陆时晏坐在沙发上,假装在看手机,实际上一直在听她拉琴。
橘子趴在她脚边,尾巴随着音乐摇摆。
陆时晏看着她,忽然问了一句:“你为什么喜欢大提琴?”
沈吟霜停下演奏,转过头看着他。这个问题的答案对她来说很简单,可她不知道该不该跟他说。
因为她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想知道。
“因为它低沉。”她最终还是说了,“大提琴的声音最接近人声,像是有人在跟你说话。在最低落的时候,它不会像小提琴那样尖锐地刺激你,也不会像钢琴那样冷冰冰的。它会陪着你,像一个大哥哥一样,告诉你‘没关系,我在’。”
她说这话的时候,目光落在琴弦上,声音很轻。
陆时晏看着她,忽然觉得心脏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了一下。
“你最低落的时候,是什么时候?”他问。
沈吟霜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轻轻笑了。
“你已经忘了。”她说。
她指的是三年前,沈家破产,父母相继离世的那段时间。
那时候她刚住进陆家,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梦见父亲坐在书房里的背影,梦见母亲苍白的脸。她会从梦中惊醒,浑身冷汗,然后一个人在黑暗中坐到天亮。
陆时晏从来没有问过她一句“你还好吗”。
他甚至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节哀”。
他只是把她当作一个被老爷子塞过来的累赘,冷漠地、疏远地对待她。
沈吟霜没有继续说下去,她转回头,继续拉琴。
琴声在客厅里回荡,低沉而绵长。
陆时晏坐在沙发上,手里的手机屏幕早就暗了。他没有看手机,只是一直看着沈吟霜的侧脸。
她低垂的睫毛,专注的眼神,指尖的创可贴。
他忽然觉得,自己错过了太多东西。
多到可能再也追不回来了。
(15)
十二月的一个晚上,车祸发生了。
那天北城下了一场大雪,路面结冰,能见度很低。
沈吟霜从乐团排练厅出来,开车回家。雪下得很大,雨刮器不停地扫着挡风玻璃上的积雪,视线模糊不清。
她开得很慢,但还是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被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撞上了。
撞击的瞬间,安全气囊弹出来,沈吟霜的额头撞在方向盘上,眼前一片漆黑。
她能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从额头上流下来,顺着脸颊滴在衣服上。是血。
疼痛从身体的各个角落涌上来,像是被无数根针同时刺入。她想尖叫,但喉咙里发不出任何声音。
手机在副驾驶座上震动了。
她用尽全力伸手去够,手指颤抖着按下了接听键。
“喂……”她的声音微弱得像蚊蚋。
“太太?太太你在哪?陆总让我问您什么时候回来,他——”是林特助的声音。
沈吟霜想说自己出车祸了,想说自己好疼,想让林特助帮她叫救护车。
可她听见了电话那头的背景音——陆时晏的声音,温柔的、带着宠溺的、她从未听过的语气:
“知意,别怕,我很快就来接你。外面雪大,你在酒店等我,哪都别去。”
沈吟霜的手指僵住了。
她躺在变形的驾驶座里,额头上的血不停地流,浑身疼得像是被撕裂了一样。
而她的丈夫,正在用最温柔的语气,对另一个女人说“别怕”。
她在血泊中,他在温柔里。
“太太?太太您怎么了?”林特助在电话里焦急地问。
沈吟霜张了张嘴,用尽最后的力气说了一句:“没事。”
然后她挂断了电话。
手机从手中滑落,掉在脚垫上。屏幕亮了一下,显示出一条未发送的消息——她本来想给陆时晏发一条:“我出车祸了,你能不能来接我?”
她没有发出去。
因为答案她已经知道了。
他不会来的。
沈吟霜闭上眼,意识逐渐模糊。在昏迷前的最后一秒,她脑海里浮现的不是陆时晏的脸,而是一个画面——
她坐在舞台中央,灯光打在身上,大提琴的声音在音乐厅里回荡。
那是她最自由、最快乐的时刻。
“如果我醒不过来……”她在心里对自己说,“至少我最后做的事,是我热爱的。”
然后,黑暗吞噬了一切。
(16)
沈吟霜醒来的时候,入目是一片白色。
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腔,让她皱了皱眉。
“醒了醒了!医生!她醒了!”温笛的声音在耳边炸开,带着哭腔。
沈吟霜费力地转过头,看见温笛趴在床边,眼睛哭得像两个桃子。
“你吓死我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两天……我以为你要死了……”温笛语无伦次地说着,眼泪哗哗地流。
沈吟霜想说话,但嗓子干得像砂纸。温笛赶紧给她倒了杯水,插上吸管喂她喝了几口。
“我怎么了?”沈吟霜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
“车祸,脾脏破裂,颅内轻微出血,肋骨断了三根。”温笛一个一个数,每数一个就哭得更厉害,“医生说你再晚送来十分钟,就没了。”
沈吟霜沉默了一会儿。
“谁送我来的?”
“一个路过的司机报的警,把你送到医院的。”温笛擦了一把眼泪,“我接到医院电话的时候,魂都吓飞了。”
沈吟霜点了点头,没有再问。
她没有问陆时晏有没有来。
因为她知道答案。
温笛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陆时晏……我给他打了电话。他说他在外地出差,赶不回来。”
沈吟霜闭上了眼。
出差。赶不回来。
多好的借口。
“霜霜,你还要忍到什么时候?”温笛握住她的手,声音发颤,“你出了这么严重的车祸,他连一句关心都没有。他人在哪里?在陪宋知意!我查过了,宋知意这几天在北城出差,住在君悦酒店。陆时晏根本不是什么出差,他就是去陪她了!”
沈吟霜睁开眼,看着天花板。
她没有哭。
也许是眼泪已经流干了,也许是心已经麻木了,也许是她终于想明白了——有些人的心,不是你用卑微和忍耐就能换来的。
“温笛。”她说,声音平静得不像一个刚从鬼门关回来的人。
“嗯?”
“帮我找个律师。”
温笛愣住了:“你要……”
“离婚。”沈吟霜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平淡。
温笛看着她,忽然笑了,笑中带泪:“好。我这就去找。全北城最好的律师,我帮你找。”
沈吟霜也笑了,笑容苍白而虚弱,但眼睛里有了一种温笛从未见过的光芒。
那是决绝的光芒。
是一个人终于决定放过自己的光芒。
(17)
沈吟霜在医院住了三周。
这三周里,陆时晏来过两次。
第一次是她住院的第五天,他带着林特助来医院,在病房门口站了十分钟。沈吟霜闭着眼假装睡着了,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放下一个果篮,然后走了。
第二次是她出院的前一天,他一个人来的。沈吟霜没有装睡,她坐靠在病床上,手里拿着一本书,平静地看着他。
“你还好吗?”陆时晏问。
“还好。”沈吟霜说。
两个人沉默地对视了几秒。陆时晏的目光落在她额头上——伤口已经拆线了,留下了一道淡淡的疤痕,被刘海遮住了一半。
“对不起,那天我在外地,没能赶过来。”陆时晏说。
沈吟霜看着他,忽然觉得很可笑。
他在说谎。
她知道,温笛也知道,甚至林特助也知道。他在陪宋知意,不是什么出差。
可她连拆穿他的力气都没有了。
“没关系。”她说,“我没事。”
陆时晏站在那里,欲言又止。他似乎是想要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我给你请了一个护工,出院后可以照顾你。”他说。
“不用了。”沈吟霜说,“我不需要。”
陆时晏皱了皱眉,似乎对她的拒绝感到意外。
“你一个人不方便——”
“我说了不需要。”沈吟霜打断他,声音不大,但语气很坚定。
陆时晏看着她,心里那种不安的感觉又涌了上来。
“沈吟霜,你到底怎么了?”
“我没怎么。”沈吟霜放下书,平静地看着他,“陆时晏,你回去吧。我明天出院,不用你来接。”
陆时晏站在原地,沉默了很久。
最后他转身走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听见沈吟霜在身后说了一句很轻的话——
“谢谢你这三年的‘照顾’。”
他脚步一顿,回头看她。沈吟霜已经重新拿起了书,低着头,表情安静得像一尊雕塑。
那句话里的讽刺意味太浓了,浓到连陆时晏都无法忽视。
他想说点什么,但沈吟霜已经翻了一页书,明显不想再说话了。
他只能离开。
走出医院的时候,林特助在车里等他。
“陆总,太太怎么样了?”
“不知道。”陆时晏坐在后座,疲惫地揉了揉眉心。
他真的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沈吟霜伤在哪里、恢复得怎么样、需不需要什么。
因为他从来没有问过。
“林特助,”陆时晏忽然开口,“你觉得我对沈吟霜……是不是太差了?”
林特助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陆总,您想听实话吗?”
“说。”
“是。”林特助说,“您对她,确实太差了。”
陆时晏闭上眼,靠在座椅上,没有再说话。
(18)
出院后第三天,沈吟霜约了陆时晏见面。
她选了一个很中性的地方——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
陆时晏接到通知的时候,正在公司开会。林特助递给他一个信封,里面是一份文件。
“陆总,太太的律师送来的。”
陆时晏打开信封,抽出文件,第一页上写着五个大字——
离婚协议书。
他的手顿住了。
会议室里的高管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陆时晏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合上文件,说了一句“散会”,然后独自走进了办公室。
他坐在办公桌前,重新打开那份文件,一页一页地看。
协议写得很简单,也很干净。沈吟霜不要房子,不要车子,不要任何财产。她只带走三样东西:她的大提琴,橘子,还有母亲留给她的珍珠耳环。
其他的,什么都不要。
甚至连他给她的那些钱,她都一分没动,全部列在了一个清单里,附在协议后面。
陆时晏看着这份协议,手指微微发抖。
她什么都不要。
她只要离开他。
这个认知像一把刀,狠狠地捅进了他的心脏。
他拿起手机,拨了沈吟霜的号码。电话响了三声,接了。
“这是什么意思?”他的声音冷硬,像是在质问一个犯错的员工。
“字面意思。”沈吟霜的声音很平静,“我们约个时间,把手续办了吧。”
“我不同意。”陆时晏说,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会说出这三个字。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陆时晏,”沈吟霜叫了他的全名,“你不同意,是因为你舍不得我,还是因为你不想输?”
这句话像一根针,精准地刺中了陆时晏的要害。
他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你不爱我,你知道,我也知道。”沈吟霜的声音没有起伏,“你只是习惯了我在那里。就像习惯了家里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样。桌子椅子不见了,你会觉得不方便,但不会伤心。”
“我不是——”
“你是。”沈吟霜打断他,“陆时晏,承认吧。这三年来,你看我的眼神从来没有变过。我在你眼里,从来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陆时晏握着手机的手在发抖。
他想反驳,想说她错了,可他搜遍了脑海里所有的记忆,找不到一个可以反驳的证据。
他确实从来没有认真看过她。
“明天下午两点,民政局。”沈吟霜说,“如果你不来,我会通过法院起诉。到时候更难看,对你对公司都不好。”
她挂了电话。
陆时晏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的城市,忽然觉得一切都变了。
不,不是一切都变了。
是他在失去一切之后,才发现自己曾经拥有过什么。
(19)
第二天,陆时晏去了民政局。
不是因为他想离婚,而是因为沈吟霜说得对——如果他不去,她会起诉。到时候闹上法庭,对陆氏集团的股价会有影响。
他是一个商人,永远会把利益放在第一位。
至少他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民政局门口,沈吟霜已经在那里等着了。她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大衣,头发披在肩上,怀里抱着一只文件袋。她的脸色还是有些苍白,额头的疤痕若隐若现。
陆时晏看着她,忽然发现她瘦了很多。下巴尖尖的,锁骨突出,大衣穿在身上显得空荡荡的。
“你的伤还没好全。”他说,语气里带着一丝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心疼。
沈吟霜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不碍事。”
他们走进民政局,工作人员看了看他们的材料,问了一句:“双方都同意离婚吗?”
“同意。”沈吟霜说。
陆时晏沉默了几秒,然后说:“同意。”
工作人员让他们签字。
沈吟霜拿起笔,毫不犹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笔触流畅,没有一丝停顿。
陆时晏看着她的动作,心里涌上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拿起笔,手微微颤抖,在签名栏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签完字,工作人员盖了章,递给他们各人一本离婚证。
红色的本子,和结婚证一模一样,只是上面的字从“结婚证”变成了“离婚证”。
沈吟霜把离婚证放进包里,站起来,对陆时晏微微点了点头。
“保重。”
然后她转身走了。
陆时晏坐在椅子上,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她没有回头,一次都没有。
他忽然想起三年前的婚礼,她穿着白色的婚纱,站在红毯的另一端,眼睛里满是期待和忐忑。她看着他走向她,嘴角微微上扬,笑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
而他没有看她的眼睛。
他只是机械地完成了仪式,像是在完成一项不得不做的任务。
三年后,她走了,走得干净利落,头也不回。
陆时晏坐在民政局里,手里攥着离婚证,忽然觉得眼眶发酸。
他想起她最后说的那两个字——“保重”。
她说得那么平静,那么从容,没有一丝怨恨,没有一丝不舍。
像是一个终于卸下了重担的人,对过去轻轻说了一声再见。
他低下头,发现自己的手在发抖。
不是因为愤怒,不是因为不甘,而是因为——
他终于意识到,他弄丢了什么。
他弄丢了一个用全部真心爱他的女人。
而他把这份真心,当成了理所当然。
(20)
半年后。
北城的春天来了,街道两旁的樱花开了,粉白色的花瓣随风飘落,像一场温柔的雪。
沈吟霜站在北城音乐厅的后台,抱着大提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今晚是她作为北城交响乐团首席大提琴手的首场演出。半年来的努力,半年的汗水,半年的蜕变,都在今晚汇聚成一场音乐会。
她走上舞台,灯光打在她身上。台下座无虚席,观众们安静地等待着。
她看见了第一排的温笛,穿着一条红色的裙子,冲她竖起大拇指。温笛旁边的座位上坐着顾行舟,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温和地笑着,手里捧着一束白色的芍药花。
沈吟霜笑了,把琴弓搭上琴弦,开始演奏。
旋律在音乐厅里流淌,每一个音符都充满了力量和温度。她的指尖在琴弦上跳跃,琴弓在弦上滑动,整个人和音乐融为一体。
这是她的人生。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人生。
演出结束后,掌声雷动。沈吟霜站起来,向观众鞠躬,一次又一次。
回到后台,温笛冲上来抱住她,哭得稀里哗啦。顾行舟站在一旁,把芍药花递给她,微笑着说:“祝贺你,沈首席。”
沈吟霜接过花,笑着说:“谢谢。”
温笛擦了一把眼泪,挤眉弄眼地说:“行了行了,我不当电灯泡了,我先走了。霜霜,你今天太棒了,我爱死你了!”
她风风火火地跑了,留下沈吟霜和顾行舟两个人。
“一起去吃个宵夜?”顾行舟问,“我知道附近有一家不错的粥店,你刚演出完,应该吃点清淡的。”
沈吟霜想了想,点了点头。
他们并肩走出音乐厅,夜风吹过来,带着樱花的香气。沈吟霜深吸了一口气,觉得整个人都是轻松的、自由的。
“沈吟霜。”顾行舟忽然停下脚步,认真地看着她。
“嗯?”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顾行舟的声音很轻,但很坚定,“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是什么身份,不是因为你的过去,而是因为你是你。你是那个会为了一首曲子练习一整天的沈吟霜,是那个会对流浪猫温柔的沈吟霜,是那个坐在舞台上发着光的沈吟霜。”
沈吟霜愣住了。
“你不用现在回答我。”顾行舟笑了笑,“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你值得被好好珍惜。”
沈吟霜看着他,眼眶微微泛红。
她想说点什么,但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最后她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说了一句:“谢谢你。”
顾行舟笑着摇了摇头:“不用谢我。是你自己,让自己重新发光了。”
他们沿着街道慢慢走,樱花在头顶飘落,月光洒在地上,像是铺了一层银霜。
而远处,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路边。
陆时晏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看着这一幕。
他看见了沈吟霜的笑容——明亮的、自由的、充满生命力的笑容。那是他从未见过的笑容。
他也看见了顾行舟看沈吟霜的眼神——温柔的、珍视的、小心翼翼的,像是在看一件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
陆时晏的手握紧了方向盘,指关节发白。
他终于明白了那句话——
你不珍惜的人,自然有人视若珍宝。
他看着沈吟霜和顾行舟并肩走远,消失在樱花飘落的街道尽头。
他没有追上去。
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没有资格了。
车子停在路边很久,久到林特助忍不住发了一条消息过来:“陆总,您还在音乐厅吗?需要我去接您吗?”
陆时晏没有回复。
他只是坐在车里,看着空荡荡的街道,看着樱花一片一片地落在挡风玻璃上。
脑海里反复回放着一个画面——
三年前,婚礼上,沈吟霜穿着白色婚纱,站在红毯的另一端,看着他,笑得像一朵花。
而他,没有看她的眼睛。
一滴泪从他的眼角滑下来,无声无息。
他闭上眼,终于承认了一个事实——
他这辈子,做的最错的一件事,不是娶了沈吟霜。
而是从来没有好好珍惜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