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AI也太“猖狂”了!昨天(3月23日)
霍启刚怒怼AI侵权的帖子
刷爆全网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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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没说过的话、没接的代言
却被AI“偷”走脸和声线
霍启刚表示
现阶段AI技术越来越发达,但是利用AI来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也越来越猖狂,最近就有业界的一些朋友投诉,说有人未经同意就盗用他们的样貌和声线,制造假信息、甚至放到商业用途。
说实话,我自己也感受很深。刚刚过去的周末,又发现很多盗用我形象的AI视频,他们提取了我的声线、利用我的样貌生成短视频,但是里面的内容完全不是我的观点,连我同事都说看了一段时间才发现原来是AI生成的,这样的信息实在是误导观众。甚至曾经还有些短视频账号利用我之前发表的关于描述香港情况的内容,进行二次剪辑制作,用来宣传香港移民渠道这类的内容,
我很担心有人因此上当受骗导致钱财损失
。曾经有一次,我去内地考察,回程的时候在高铁站看到我的肖像出现在一个品牌店铺的门面,但是我和这个品牌根本就没有任何关联。
事实上,过去半年随着AI技术的普及,这类情况越来越夸张,
至今我已经处理了几千条相关的假内容
,还要安排同事专职跟进,每天都要投诉反馈,但是每天依然有非常大量类似的新发布,实在是很让人困扰。
未来AI成本再降低的话,这类鱼目混珠、甚至诈骗的手段只会更多、更猖獗,会严重影响个人声誉和权益。科技的发展不应该以牺牲个人权益为代价,希望未来对这类虚假信息的监管更加严格,也想提醒大家,在现在这种AI迅速发展和应用的时期,要更加注意甄别网络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多位演员被侵权部分平台开始限制“AI换脸艺人”
多位演员曾是
“AI换脸”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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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王劲松
曾发文公开控诉
其肖像和声音被AI技术恶意盗用
:太可怕了,视频、声音、口型完全看不出来真假。(详情→)
有网友反映称
某平台AI短剧使用了杨紫的脸
20日下午,杨紫工作室发文回应称,
某作品未经授权,利用AI换脸、深度合成等技术,擅自使用杨紫的肖像制作并传播视频内容的行为,严重侵犯杨紫合法权益
。目前,杨紫工作室已委托律师对侵权内容进行取证,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到底。
还有名为《京华风云》的短剧,不仅演员面容酷似肖战,就连剧中服装造型,
也与肖战在其主演的电视剧《藏海传》中的扮相高度重合
。
2月12日,豆包旗下视频生成模型Seedance2.0全端上线后,执行严格限制:
禁止生成明星、公众人物、网红等真实人物肖像/视频/语音
。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娟表示,滥用AI换脸、声音克隆主要涉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肖像权保护)、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保护)。
未经同意商用他人肖像、声音,直接侵犯肖像权;若生成内容虚假误导(如虚假代言、不当言论),会损害他人名誉权。
拒绝“AI偷声”多名配音演员要求停止侵权
除了“AI撞脸”以外
还存在声音遭AI滥用的
“AI偷声”现象
近日
20多名配音演员
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发声称
要求停止侵权
相关话题同样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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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晚,电影《哪吒》内哪吒的配音演员吕艳婷发布声明:针对未经配音创作者授权,擅自采集、复制其声音素材用于AI模型训练、音色克隆,并非法使用合成声音进行内容创作、商业变现的乱象频发。该类行为严重侵犯创作者的人格权益与知识产权,扰乱了配音行业的正常创作秩序,也触碰了法律红线。
随后,《哪吒》中太乙真人的配音演员张珈铭也发布声明函,呼吁支持正版配音作品,抵制未经授权的AI仿声内容,共同营造尊重原创、保护创新的良好网络生态。
此前,边江、张磊等多位配音演员相继发声,直指当下愈发频繁的AI配音侵权行为。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民法典》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4项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二创视频使用AI配音,
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未经配音演员同意,已构成侵权。此外,声音权保护不以商用为前提,只要未经许可公开使用即构成侵权。
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AI平台,要严格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式内容进行标识,对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发现违法行为应采取停止生成、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而对普通消费者而言,要避免侵权影音的传播,避免承担侵权责任。
网友们纷纷表示
现在的AI实在难以分辨
平台要严加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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