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短剧私用杨紫肖像引争议,工作室宣布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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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刷新闻时,一则关于AI换脸的事件吸引了我的注意。3月20日,“曝AI短剧使用杨紫的脸”的话题冲上热搜,指向网剧《重生后,我成了娘亲的守护神》第14集的开头。杨紫本人及其工作室迅速表态,称未经授权就使用她的肖像进行深度换脸和合成制作的视频,属于严重侵权。工作室已委托律师取证,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到底。视频很快被下架,技术本该带来美好,但不应成为侵权的工具。

这场风波让人意识到,数字美学的边界不再只是艺术审美的问题,而是法律和伦理的拐点。工作室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艺人权益必须得到维护,任何侵权行为都不会被姑息。同时,行业与公众也在重新审视AI换脸的边界,如何在创新与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

与此呼应,“AI数字艺人撞脸明星”的现象在今年也持续发酵。一家影视传媒公司对秦凌岳、林汐颜这两位AI数字艺人官宣签约,宣布开设实名账号,计划上线的AI剧集也在路上。部分网友觉得AI表演依然生硬,难以替代真人;也有声音认为在高难度拍摄中AI能降低成本、压缩周期。最受关注的,是他们的外貌仿佛和多位明星撞脸的现象。这让人不得不问:这样的“撞脸”是否已经触碰到肖像权的红线?

法学专家指出,判断是否侵权不能只看表面的相似度。来自北京某大学的副教授王琦强调,能否被公众稳定识别为特定真人,是关键。外表、发型、气质、使用的称呼和场景等多因素叠加,决定了是否侵权。他还提醒,即便创作者没有明确意图,只要数字艺人的形象让公众误以为是某位明星,就可能构成侵权。若出现侵权,权利人可以主张停止使用、公开道歉,并在造成损失时请求赔偿。

在维权方面,知名法学专家郭旨龙提出,第一步要收集证据,最好进行公证定形。若构成侵权,最终的开发者或经营者通常会成为侵权主体,承担停止使用、赔偿等法律责任。这一逻辑也被多位学者与律师所认同,强调要以证据、法律程序和专业判断来界定责任主体。

与此同时,3月18日,上海某影视传媒公司发布了一段关于签约两位AI数字艺人的视频,官方宣布两位数字艺人将开通实名社交账号,计划上线由他们参演的剧集。对于部分观众来说,这既是科技进步的象征,也是行业成本与伦理的考验。科技的确能提升生产力,但它的应用必须以不侵犯真人权利为前提,以免把创新推向不可回头的边界。

技术确实可以让创作更高效,但真正的未来在于责任与边界。杨紫事件提醒我们,任何“看似无害”的创作,背后都可能触及真实个人的权利。这场讨论并非要否定AI的潜力,而是呼唤更清晰的规范与更负责任的创作态度。你有没有在作品里遇到过类似的现象,又或者有自己的看法想要分享?请把你的想法留在留言区,让我们一起把讨论做得更有温度也更有底线。

技术的发展必须与法律和伦理同行,才能让创新长期可持续。科技只是工具,真正的价值在于我们如何使用它,如何保护每一个真人的肖像与尊严。让创作更有人味、让权利得到保护,才是行业前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