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模仿秀比原创还吃香的时代,鹿哈们不仅模仿明星的脸,似乎也模仿了明星“出事”的惯性。
近日,这位靠撞脸顶流出圈的网红,因带货的“膳小丫毛肚贡菜”加工环境令人“眼前一黑”——操作工人在蒸煮时抽烟提神,牛肚在破损的环氧树脂地板上“乘凉”,甚至涉嫌用双氧水给食物“美容”,硬生生把315过成了自己的“收割劫”。
面对累计售出3000万单的恐怖数据,按“假一赔三”算,那是一张高达26.9亿元的账单;若按食品安全法“假一赔十”的雷霆手段,89.7亿元的赔偿额足以让任何一个网红体验一把什么叫“倾家荡产”的透心凉。这不仅仅是鹿哈的至暗时刻,更是整个直播带货江湖的一面照妖镜。
我们不禁要问: 这些从草莽中杀出的所谓“顶流”,凭什么敢把消费者的肠胃当垃圾场?那拿着巨额流水的平台,到底是在“监管”还是在“供养”?谁给他们的胆子,谁让他们一路猖狂?
第一,是“责任盲区”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涉事企业车间那股消毒水味混杂着毛肚的刺鼻气息,其实早就该飘进监管者的鼻子里。鹿哈方面回应称“已更换合作厂家”,这轻飘飘的切割术玩得炉火纯青。但法律不是面团,任由你揉捏。
3月20日即将施行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早已把“穿透式监管”这把利剑磨得锋利:MCN机构、主播、平台,谁也跑不了。
过去那种“出了事是厂家黑心,赚了钱是我选品用心”的流氓逻辑,本质上是在赌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记性短。当网红只负责在前面吆喝赚佣金,把品控完全外包给良知时,这种商业模式本身就带着原罪。
第二,平台是“守门人”还是“放水人”?数据显示,鹿哈仅抖音单个平台累计销量就逼近3000万件。如此庞大的出货量,平台那引以为傲的“大数据筛查”“AI切片分析”为何统统失灵? 是在流量的诱惑面前选择性失明,还是技术手段真的斗不过人性的贪婪?
如果把平台比作一个巨大的线上商场,那么它绝不能只当那个只收租、不扫地的“包租婆”。对于这种拥有800万粉丝的头部网红,平台早该建立“信用积分制”或“风险保证金梯级制度”。我们不能平时看着网红刷流量赚钱时两眼放光,一出事就两手一摊。
正如古人商鞅“徙木立信”,法律的威严在于说到做到;平台的信誉也在于,当它在算法里给你推送“爆款”时,你得确保那不是一颗裹着糖衣的毒药。
第三,是“模仿人生”更是“失信人生”。鹿哈的走红,本身带着一股后现代解构主义的荒诞感。他极力彻底模仿鹿晗,却卖着毛肚。但模仿可以,欺骗不行。当这些网红凭借着“长得像谁”而轻松攫取财富时,他们必须明白,法律不看长相,只看责任。
在破损地面上冷却的牛肚,不仅冷却了食品的温度,更冷却了粉丝的信任。3000万单,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的消费者维权,这汇聚起来的声浪也足以淹没任何一个流量帝国。
这26.9亿的赔偿金,如果真的落地,将是中国电商史上最具教育意义的“罚单”。它将像一根针,狠狠刺破直播带货“虚假繁荣”的脓疮。我们需要的不是鹿哈们在直播间里痛哭流涕的表演,而是真金白银的赔付,是平台从此以后对审核机制的敬畏。
别让“双氧水”漂白了良心,也别让“流量”遮蔽了法网。既然敢把产品吹上天,就得有本事接住坠落的雷。否则,今天倒下的是冒牌鹿晗的鹿哈,明天可能就是还在路上的“王二博”和“易烊干洗”。最后,以一首打油诗作结:
屏前夸贡菜,幕后秽横行。
烟气迷荤腥,残池冷肉羹。
假名沽利易,真诺立身轻。
徙木无诚语,千城骂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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