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粉丝基础和商单收入的无MCN机构的网红博主,后台经常会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机构私信,企图签约这些网红博主达人。
虽然有不少博主达人都能辨别这些机构的不靠谱,但是还是有很多刚起步的或者停滞很长时间,想要转型的网红博主被这些机构画饼忽悠给说动,盲目与他们签约了,结果不仅收入没增长,反而还要给他们去分自己的商单,属实可恶,那么这样的情况,网红博主们是否可以主动解除合同,寻求无责解约呢?
首先,大部分人的经纪合同中,肯定都没有网红博主方单反可以解除协议的条款,极少数人有点法律意识的会约定上磨合期和机构方违约责任达到可以自动解除的约定,如果是合同中条款约定网红博主不能主动提出解约,那么我们提出会不会受违约条款约定呢?
答案是可以主动提出,并且可以争取到无责解除的效果!
司法实践中网红博主一方提出解约,公司不能要求网红博主达人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双方本身合作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一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另一方也不能勉强对方继续履行,所以当双方产生矛盾,个人方想要解除合作可以文字书面提出,协商不成可以主动起诉解除双方的合作协议;
如果网红博主达人方在签约前和签约后收入对比呈骤减情况,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也没有提供商务合作,完全就是吃他人自己业务分成,那么违约金几乎可以为0,我方代理多起这类情形案件都是无责解约的;
最后作为一名从事多年娱乐经纪纠纷法律业务的专业人士,还是由衷建议广大网红博主达人与MCN公司签订合作前一定要做好背调工作,确认合作后,也要在合同中拟定磨合期无责解约条款,切勿轻易被画饼诱导签约产生后续诉讼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