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地产主席李家诚控告女星周秀娜,平台责任成关键胜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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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一封来自香港高等法院的诉状震动舆论——恒基地产主席李家诚,坐拥三百多亿美元财富的香港第二富豪,亲自提告女星周秀娜诽谤。他称,自己与对方“从未相识”,却十年间被缠上“包养”传闻,而源头正是周秀娜本人。更严重的是,AI伪造视频正将这场谣言推向失控。

这不仅是富豪与明星的对峙,更是一场关于名誉、隐私与技术失控的公共审判。李家诚指控周秀娜借电影宣传之机重提旧闻,纵容甚至引导媒体炒作,造成家族声誉受损,尤其在父亲李兆基刚离世不久,此举无异于“在伤口上洒盐”。他同时起诉五个YouTube频道及谷歌公司,要求平台下架AI生成的虚假内容,追究其未尽审核之责。

十年来,相关传言从未断绝。2016年,李家诚已通过律师发出警告。但2025年6月,周秀娜在一次访谈中再度被问及此事,虽当场否认,却也未彻底切割,反而留下“外界怎么传我管不了”的模糊回应。这一沉默,被解读为默许;这一模糊,成了谣言发酵的温床。随后,AI换脸技术加持下,所谓“亲密视频”在社交平台疯传,观看量动辄百万。

法律上,公众人物起诉诽谤本就不易。香港虽无“实际恶意”标准如美国,但法院仍要求原告证明言论虚假、具指向性且出于恶意。李家诚选择此时出手,显然已备足证据链。而真正关键的,是他将谷歌列为被告。此举意在挑战平台责任边界:当AI内容泛滥,平台是否还能以“技术中立”为由置身事外?

内地已有先例。2025年,《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实施,明确要求AI内容必须标注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更判决一起平台误判用户原创为AI内容的案件,确立“算法不能代替说明”的原则。而在香港,虽无专门立法,但李家诚案若胜诉,或将推动普通法对平台责任的重新界定——明知诽谤而不作为,即构成共犯。

周秀娜称自己“清者自清”,选择沉默应对。这曾是许多受害者的生存策略。但今天,沉默不再是盾牌。AI能伪造面孔,算法放大仇恨,一条视频可在数小时内毁掉一个人的社会性存在。薛凯琪、王思诺等人都曾公开控诉AI换脸淫秽视频,她们的愤怒不只是被冒犯,更是系统性失语:为何维权如此艰难?为何平台总在事后才行动?

这场诉讼终会落幕,但它的意义远超个案胜负。它逼迫我们直视一个现实:在网络时代,谣言不再是流言蜚语,而是精准投放的心理武器。它不只伤害富豪,更威胁每一个普通人。当技术让伪造变得廉价,法律必须变得锋利。

名誉不是奢侈品,而是基本人权。我们不能等到每个人都被AI构陷时,才想起该如何保护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