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公众记忆与逝者隐私,需要在法律上守住底线、在伦理上衡量尺度、在实践中检验动机。2026年2月,摄影师公开了大S拍摄于2007年12月29日上海的未发表胶片照,这些使用柯达400TX胶卷拍摄的原片因当年品牌方只批拍摄、未安排文字采访而尘封18年,此次公开旨在纪念她离世一周年。
从法律维度看,争议焦点是
著作权
与
肖像权
的碰撞。摄影师作为拍摄者,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等财产权利。但根据《民法典》,自然人的肖像权包括“依法公开肖像的权能”,逝者肖像权由其继承人保护。
摄影师回应称“版权归我,但肖像权按法律来”,而大S家属截至目前未公开表态。这暴露了法律模糊地带:
若公开涉及商业用途,则明确侵犯肖像权。若仅为非商业纪念,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缺乏清晰界定。
法律的意义在于划出不可逾越的红线——
任何对逝者影像的使用,都必须以尊重权利为前提
。
比法律更复杂的是伦理考量。大S作为一代人的青春记忆符号,这组未修图照片以胶片颗粒感还原了她31岁的巅峰状态,满足了公众对“真实美”的怀念。但关键问题在于
尊重逝者潜在意愿
。大S工作室回应称,这组照片属于“非公开工作素材”,她本人此前未曾见过。
她生前曾表达“只要我活着一天,就要是美的”,但这不能自动推导为同意公开所有未发表作品。逝者的“沉默”不应被解读为“默许”,在伦理上,优先以
保护
为原则,避免对逝者人格的割裂与消费。
要真正实现平衡,需回到公开的本质:
是纯粹怀念,还是流量消费?
摄影师声称公开是“纪念离世一周年,还原她最本真的模样”,且“未商用、仅公开部分精选照片”。然而,选择在逝者忌日周年这个敏感时间点公开,时机微妙,自然引发“消费逝者”的质疑。实践中的关键要素包括:
动机纯粹性
:避免借“纪念”之名博取流量,关联广告或炒作话题。
家属参与
:若家属同意公开甚至参与解读,能将个人影像转化为有温度的集体记忆,既尊重逝者,也疏导公众情感。
在数字时代,影像承载着厚重的集体记忆,也考验着我们对个体尊严的守护。让怀念停留在真诚的层面,让隐私保有最后的安宁,这或许是我们能给予逝者最基本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