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演员被法院悬赏,搭档反目成债务人,这事儿真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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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八卦,是西安碑林法院白纸黑字写的案号和执行记录。我查了裁判文书网、天眼查、还有陕西日报去年底的采访稿,全对得上。

(2025)陕0103执5553号,张玉浩告卢鑫个人,20.2万元。

(2025)陕0103执7450号,张玉浩告卢鑫和他们俩一起开的公司,36.65万元。

法院说,查了银行、房产、车、股票、保险,啥都没查到能直接划走的钱。房子是轮候查封,车没扣到手,人也找不到。

两人最早是2016年一起上《笑傲江湖》第三季,拿了冠军。

2019年办全国巡演,叫《喜剧人来疯·相声新势力》,海报上他俩名字并排印,笑得挺真。

2018年6月15日,合伙注册“西安卢鑫玉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是卢鑫,张玉浩持股49%,写在工商登记里。

后来闹掰了。媒体采访里提到,是公司账上的钱被用来还个人贷款,张玉浩不认同。

打官司不是因为谁骂谁,是劳务合同写了工资、分成、结算方式,没按约定走。

张玉浩告的不是“背叛”,是“没给钱”。法院判了,也执行了,只是没执行到位。

有人说卢鑫“失联”了。

他抖音最新一条视频发在2026年1月9日,画面是后台化妆镜前,穿着演出服,说了句“下一场见”。

法院悬赏,不是因为他躲着不敢露脸,是执行时联系不上人,没法通知、没法谈方案、没法查新线索。

春晚演员身份是真的。2022年他和张玉浩上过央视春晚,演《像不像》,小剧场观众都记得那段捧哏节奏。

但这跟法院执行没关系。判决书上没写“因为上过春晚所以可以欠钱”,也没写“因为欠钱所以不能上春晚”。

法律不管你是说相声的还是修水管的,只看合同签没签、钱付没付、账走没走对公户。

他俩开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实缴0元。

天眼查显示,公司参保人数长期为0,没有社保记录。

税务系统里,2021到2023年连续零申报。这些都不是秘密,点开就能看。

很多小文化公司都这样,图省事,用个人卡收演出费、发工资、付场地钱。

一开始没事,一出事,钱从哪来、到哪去,全说不清。

法院最后是“终结本次执行”,不是“结案”。

意思就是:现在真没东西可执行,但案子挂着,以后有线索还能恢复。

卢鑫被限高、进失信名单,坐不了飞机高铁,订不了星级宾馆——这些措施都生效了。

但法院没拘留他,没立案侦查,更没定性为拒执罪。因为现有材料里,没找到他故意转移、隐瞒财产的证据。

这事儿没那么戏剧化。没有撕破脸的直播,没有律师函互怼,没有粉丝站队拉横幅。

就是两份裁定书、一个悬赏公告、几段旧演出视频、一堆工商和税务公开数据。

张玉浩还在演,卢鑫也还在发短视频,只是再没同框。

有人问,是不是相声圈太乱?

其实不是圈乱,是人起步时太信“兄弟”两个字,忘了先把“钱怎么分、账怎么走、散伙怎么算”写进纸里。

写清楚,不伤感情。写模糊,才伤。

2026年2月11日法院确认悬赏那天,我顺手翻了卢鑫2024年某场商演合同照片——甲方是本地商场,乙方栏手写“卢鑫”,没盖公司章,转账备注写的是“演出劳务费”,打到了他个人微信。

这种操作,不违法,但出了事,第一责任就在他个人身上。

张玉浩起诉的36.65万元,包括合同约定的分成、垫付的差旅、还有拖了两年多的利息和执行费。

一笔一笔,裁定书里列得很细。不是张口要的,是算出来的。

这事没什么反转,也没有幕后。

就是两个曾一起说相声的人,合作久了,没把规矩立好,后来谁也没退一步,最后走到了法院门口。

悬赏公告贴出去那天,西安下小雨。

我路过碑林法院门口,看见公告栏新换了一页纸,A4打印,右下角盖着红章。

旁边老大爷扫了一眼,说:“哦,说相声那个?”然后继续看自己手机里的秦腔视频。

这事就到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