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3日,韩媒再曝演艺圈税务丑闻,演员金宣虎被指通过设立个人法人公司转移演艺收入、规避高额税款,且在未完成法定资质登记的情况下收取经纪结算款,涉嫌违反韩国《大众文化艺术产业振兴法》,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将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起风波不仅让正处于事业翻红期的金宣虎深陷舆论漩涡,更与此前车银优逃税案形成连锁效应,暴露了韩国高收入艺人利用制度漏洞避税的行业乱象,也让演艺行业的税务监管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此次金宣虎的逃税嫌疑,核心指向其2024年1月设立的一人法人公司“SH2”。据悉,该公司为家族性质的个人法人,注册地址与金宣虎的居住地址完全一致,难以排除“空壳公司”的嫌疑,而金宣虎在前所属公司Salt娱乐期间,正是通过这家公司接收了所有演艺活动相关的结算款项。外界之所以质疑其存在“税务漂白”行为,核心在于个人与法人的税率差异悬殊:若以金宣虎个人名义申报收入,包含地方税在内需缴纳最高49.5%的所得税,而将收入转为法人所得后,仅需缴纳19%的法人税,单是税率差就达30.5%。
法律界人士明确指出,这并非合理的税务筹划,而是典型的税务规避行为。韩国“存在”法律事务所卢钟彦代表律师表示,金宣虎通过未实际经营的法人公司收取个人演艺收入,本质上属于“收入转移”,若税务部门查实相关款项未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将被全额认定为逃税所得。而前所属公司Salt娱乐的回应,更是将责任完全推给金宣虎,仅表示“只是按照演员要求的账户进行汇款”,未对账户资质和税务合规性进行核查,这种放任态度也被认为加剧了违规行为的发生。
雪上加霜的是,金宣虎的违法行为并非单一的避税嫌疑,其未履行法定登记义务的操作,已单独构成刑事违法。韩国《大众文化艺术产业振兴法》明确规定,从事演艺经纪、企划相关业务,必须完成“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登记,无证经营最高可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而Fantagio娱乐作为金宣虎现经纪公司,此前的辩解不仅未能为其脱罪,反而被指“自掘陷阱”。
本月1日,Fantagio曾发布声明称,“SH2”法人是为戏剧制作及相关活动设立,“绝非以故意节税或逃税为目的”,但这一说法很快被事实推翻——金宣虎从未为该法人完成企划业登记,却长期通过其收取经纪管理收入,明显违反法律规定。面对舆论质疑,Fantagio后续改口承认“法人设立后确实曾暂时从前所属公司处收到结算款项”,但始终未回应核心问题:为何明知法人无经营资质,仍允许其接收演艺收入?这种前后矛盾的解释,让金宣虎的嫌疑进一步加深。
值得注意的是,金宣虎案并非个例,其操作手法与同属Fantagio娱乐的车银优逃税案高度相似,两起案件也被认为是韩国高收入艺人避税的典型案例。此前车银优被曝通过母亲设立的空壳公司拆分演艺收入,逃避超200亿韩元税款,创下韩国艺人追税金额最高纪录,而其核心手段同样是利用法人与个人的税率差异,且涉事公司同样无实际演艺经营业务。卢钟彦律师直言,从车银优与金宣虎的案例可以看出,未注册法人已成为艺人避税的“惯用工具”,这类行为严重削弱了演艺收入的透明结算与税务管理,也让韩国税务部门的监管漏洞暴露无遗。
事实上,韩国演艺圈的无证经营、税务违规问题早已屡见不鲜,近期姜栋元、CL等艺人也因未完成企划业登记被移送检方调查,韩国演艺经纪人协会更是发表严正声明,称知名艺人的无证经营行为“绝非可轻描淡写之事”。但即便监管趋严,仍有不少艺人铤而走险,核心原因在于演艺行业收入高、结算复杂,部分艺人和经纪公司心存侥幸,认为可以通过设立空壳公司、拆分收入等方式规避监管,却忽略了韩国税务部门对关联企业的“穿透式”稽查,以及对重大逃税行为的严厉处罚。
根据韩国相关法律,若金宣虎的逃税金额超过5亿韩元(约270万人民币),除了因无证经营面临2年有期徒刑外,还将依据《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被加重处罚,刑期可能升至5年以上。而这起风波对金宣虎的事业冲击已开始显现,其与秀智合作的新剧《魅惑》目前虽未官宣搁置,但制作方已表示“将密切关注调查进展”,若罪名成立,该剧恐面临停播或换角风险。此外,金宣虎此次被曝丑闻,也让其“每火一部剧必曝负面”的争议再次发酵,2021年其因前女友争议口碑暴跌,如今事业刚靠《苦尽柑来遇见你》等作品翻红,又深陷逃税丑闻,公众信任度已大幅受损。
截至目前,韩国税务部门尚未对金宣虎案启动正式调查,相关量刑仍为媒体根据法律规定的推测,但两起涉Fantagio娱乐的艺人逃税案,已让韩国社会对演艺行业的税务监管提出更高要求。舆论普遍认为,要根除艺人避税乱象,不仅需要对涉事艺人和经纪公司进行严厉处罚,更需要税务部门加强对艺人关联企业的核查,完善法人公司经营资质的审核机制,让“空壳公司”无处遁形。
而金宣虎案也给所有高收入公众人物敲响警钟:合法纳税是基本义务,任何试图利用制度漏洞逃避税款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惨痛代价。无论是演艺行业还是其他行业,唯有守住法律底线,才能让职业发展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