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某金姓艺人一年前的车祸网上闹的沸沸扬扬,一些人紧追不舍,好像抓到了天大的社会不公一样。因此,我也来凑个热闹,来分析一下这个事情。
必须明确的是:这是一起交通违法案件,不是交通肇事。这点应该没有疑问吧?如果你有疑问,那请你先去问下豆包两者的区别,如果你坚持是交通肇事,那下面的就不用看了,因为我是按交通事故来分析的。
第一个:助理算不算顶包?
这个无疑是肯定的,算。
那怎么处罚?这个顶多算是谎报案情,干扰事故调查,可处5-10日行政拘留,但是!重点来了!因已超过6个月的时效期,因此,助理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第二个:金某有没有酒驾、毒驾?
这个也是很明显的:没有。
为什么我这么肯定,很简单,四个字就能说明了:疑罪从无。这都过去快一年了,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否则疑罪从无。
第三个:金某与谢某峰的案件有可比性吗?
没有。
首先是两个案件发生地的法律不一样,具体的你可自行问豆包,不再多说。其次,具体行为不一样:谢案中有指使、行贿等行为,金案中则不存在,等一下 ,我知道有杠精又要抬杠说,你怎么知道没有,还是那四个字:疑罪从无,除非你有证据。
第四个:为什么要舍近求远跑到上海医院?
很简单,因为伤势不是很严重,在三四个小时内处理即可,否则就直接叫救护车了对不对?作为一名有名气的艺人,发生这种事情,肯定不想去不熟悉的医院造成不必要的新闻,相信大多数人能理解。
第五个:算不算骗保。
算也不算,因为未实际获得赔偿。
那如何处罚?可能又让某些人失望了,因为申请理赔但未获赔的情况下,属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通常也不追究刑事责任,最多就是赔偿保险公司因调查产生的费用。
第六个:那为什么事后不主动向警察说明情况?
这个确实做的不对。但是,你看我又说但是了,除非那种一根筋的人,我相信很少有人会在事故已按简易程序处理完毕的情况下,再把这件事去处理一次,让好心帮自己的助理受到处罚。那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罚?同第一个问题答案:不会受到处罚,因为已超过追诉时效。
第七个:那以后普通人碰到这种事,也可以这么干?
当然可以!因为当时处理此事的警官估计也和广大网友一样,在娱记报出此事后,才知道当时的实际驾驶员是知名艺人金某,他一直就是按普通人来处理此事的。
又想起几个网友质疑的点来了:
1、真的有狗吗?
有没有重要吗?一点也不影响这件事情吧?如果你非说是喝了或是吸了,那还请你拿出证据,否则疑罪从无。至于是不是树人设,那就更不重要了。
2、助理是不是受指使?
这一点我看很多博主都分析过了,在这起不严重的单方事故中,把事情揽到自己身上,是不是最快的处理结果?否则,会发生什么?警察会跑到上海去找金某吗?肯定不会啊,只能是金某主动去交警队说明情况,这样,车也会被拖走,本来一小时就能处理完的事情,可能要花几天,甚至会成为八卦新闻,让老板成为头条热门,这不说明你工作能力有问题吗?自己顶下来,无非就是赔偿损失,两厢相比,答案自然就出来了。如果你非要认为是指使,那送你四个字:疑罪从无。
3、至于说什么
公开现场交通摄像头、行车记录仪视频
等要求,就更是无稽之谈了。为什么?你说为什么,这都过去快一年了,你家视频记录保存一年啊?能保存3个月的就算长的了。
4、公开就医记录、打车记录等
这些我就不妄自揣测了,就算有这些,也是提交给警方的,也不可能发到网上来。如果警方有决心给大家一个答复,那肯定会在后续的通报中说明的。
最后,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金某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我的答案是:不算,理由在开头就说了,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不是交通肇事,哪来的肇事逃逸?#警方通报女星金晨被曝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