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有网友发起 “建议开除闫学晶军籍并剥夺军衔” 的呼吁,引发不少讨论,但这一诉求实则存在严重事实偏差。根据公开信息,闫学晶早在 2021 年就已完成军队转业手续,当前身份为地方文艺工作者,并不具备现役军人的军籍和军衔,所谓 “开除军籍、剥夺军衔” 的说法,既无事实依据,也不符合军队转业制度相关规定。
军籍与军衔的认定,有明确的身份边界,仅针对
现役军人
适用。转业,是军官、士官依法退出现役,到地方工作的正式身份转变,完成转业手续后,相关人员的军籍关系会正式移交地方,与现役军队体系解除关联,对应的军衔也不再作为现役身份标识,相关待遇则依规同步转移至地方体系。
回溯闫学晶的相关经历,其 2007 年以部队演员身份入伍,属于现役军队文艺工作者,而 2021 年完成转业后,便已脱离现役军人身份,成为地方文艺工作者,至此不再拥有军籍,也不存在现役语境下的军衔可被剥夺。
此次网友的相关呼吁,核心源于对 “军籍”“转业” 等概念的误解,将转业人员与现役军人的身份边界混淆,进而产生了情绪化的误判。事实上,针对非现役人员,不存在 “开除军籍、剥夺军衔” 的适用前提,这一诉求从制度和事实层面,均不具备实现的可能。
厘清这一事实,既是对个人合法身份的尊重,也能避免因概念误解引发不实讨论。面对网络热点,厘清基础概念、核实客观事实,才是理性讨论的前提,避免被情绪化观点误导,造成不实信息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