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辣妈的视角打开《重返狼群》,知道她为什么会爱上格林。比起格林英俊帅气的长相,我先看上的是他不同于他人的眼睛,不同于他们眼中的冷震和锋利,而是一种带着纯粹的温柔。
关键他比我想象的还要聪明的多,总是时不时的炫耀人类妈妈教给他的技能。比如他会教孩子们怎么用矿泉水瓶喝水,或又是在食物匮乏的冬季带领着狼群怎么下水捕鱼。格林还会拨开大白兔奶糖的糖纸,那是一种我从来没尝过也不敢尝试的味道。有时候还会给我和孩子们嗷嗷的唱着不着调的歌。他说这是人类妈妈从小到大都会给他唱的摇篮曲。
因为妈妈给他打过疫苗,所以他的身体素质是所有同伴里最好的。妈妈怕他被陌生人伤害,还特地去到活佛那里求来带着祝福的花环。还会为了更好的保护他,卖掉了自己在成都的房子。在若尔盖草原奔走多年,只为了给格林和他的同伴更好的栖息地。
我们眼中的天敌藏獒是何等威武雄壮,可他们偏偏成为了他的好兄弟。甚至为了给他出一口气,黑虎被敌咬掉了一只耳朵,断了一条腿。而格林也会守在他身边七天七夜,直到他愿意治疗,逐渐康复。在我的眼里,我的丈夫是个聪明,有文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