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千万合约官司结案!三大谜团悬而未决,7月宣判将揭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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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香港高等法院内,张柏芝与前经纪人余毓兴长达五年的合约纠纷案完成结案陈词。法官宣布将在7月13日前作出终审判决,这场牵涉4276万港元、横跨十余年的纠纷,终于迎来了真相揭晓的倒计时。而围绕“款项性质”“签名真伪”“证据消失”的三大核心谜团,不仅成为庭审交锋的焦点,更折射出娱乐圈经纪合作的复杂与风险。

谜团一:4276万港元——是预支片酬还是私人借款?

这场官司的起点,是一笔高达4276万港元的款项争议。原告余毓兴在庭审中主张,2011-2012年间,他与张柏芝签订《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约定由其担任张柏芝全球独家经纪人,张柏芝需完成6部电影拍摄任务,这笔款项正是预支片酬。但余毓兴表示,张柏芝仅完成《危险关系》一部影片,剩余5部均未履约,因此要求其返还1276万港元违约金。

然而张柏芝方的说法截然相反:这笔钱根本不是片酬,而是2011年她刚结束婚姻、急需资金购置豪宅时,余毓兴主动提供的私人借款。其律师当庭指出,余毓兴声称款项来自“新亚洲娱乐联盟”账户,但该公司早在2013年就因欠款未还被香港高院勒令清盘,根本不具备履约能力,且无有效公对公转账记录佐证“片酬”性质,会计手法涉嫌不合规 。更关键的是,张柏芝在庭审中直言,自己有“数字恐惧症”,所有财务事务均由助手处理,从未签订过所谓的“独家经纪合约”,甚至一度表示“不认识余毓兴”,更否认对方所称的“契爷(干爹)”关系。

庭审中还曝出惊人细节:张柏芝指控余毓兴曾在综艺《女神的新衣》合作中“吃差价”,电视台实际支付1500万人民币酬劳,余毓兴仅告知其700万,剩余800万被私自截留,而余毓兴当时以“患癌急需用钱”为由请求谅解,张柏芝出于同情未追究。这一指控进一步削弱了余毓兴的可信度,也让“款项性质”的争议更添迷雾。

谜团二:合约签名——真迹还是伪造的“致命破绽”?

合约的有效性,核心在于签名的真伪,这也成为双方博弈的关键战场。为证明合约真实,余毓兴聘请美国笔迹专家John Paul Osborn出庭,对方表示涉案签名“流畅自然,极有可能为本人所签”,并反驳辩方提出的“折角处有提笔痕迹”的质疑,称仅是“停笔改变方向”而非伪造。

但张柏芝方的香港笔迹专家梁时中给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他对比了35个张柏芝真实签名后发现,其本人签名一贯“一气呵成、无提笔痕迹”,而涉案合约上的签名存在明显停顿、重描,折角处还有“圆形凸出的笔触”,符合“模仿伪造”的特征,与张柏芝的书写习惯严重不符。更致命的是,张柏芝方提交了一段2014年的录音,其中余毓兴直言“做假文件当食生菜”(意为伪造文件如同吃菜般随意),尽管余毓兴辩解这是“情绪激动的气话”,但结合其曾被曝出“伪造张柏芝公章对外签约”的前科,让法官对其说辞的可信度打上了问号。

值得一提的是,余毓兴的亲弟弟余毓明出庭作证时,竟意外“反水”,直言涉案合约看起来更像“艺人借钱欠条”,而非正规的经纪合约,这一证词无疑给原告方的主张带来重创

谜团三:关键证据离奇消失——是“默契删除”还是“刻意销毁”?

庭审中另一个无法回避的疑点,是关键证据的莫名消失。张柏芝方律师指出,张柏芝助手Emily与余毓兴之间的手机聊天记录、相关文件等核心信息已被全部删除,而这些记录本可佐证合约签订细节、款项往来真相。

面对质疑,余毓兴给出的解释颇为牵强:因张柏芝曾涉及2008年敏感事件,双方达成“默契”,涉及敏感内容的聊天记录需及时删除,避免外泄。但这一说法被张柏芝方当场反驳——助手Emily当庭作证,从未听说过所谓的“删除共识”,余毓兴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默契”存在。在法律层面,关键证据的缺失往往对持有证据一方不利,而余毓兴作为主张合约有效的原告,无法提供完整沟通记录,更让其诉求显得底气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