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某个角落,看到一张熟悉又“不该出现”的脸——要么是在小县城的商演海报上,要么是在某个直播带货的角落里,甚至是在一条莫名其妙的广告短片里。那些曾经因为吸毒、嫖娼、偷税漏税等劣迹被封杀的艺人,他们总在试探着,想悄悄爬回大众的屏幕。
不过,这种“打地鼠”式的复出闹剧,可能真要玩到头了。最近,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可是动真格了,明确要把全面整治“劣迹艺人违规复出、被封账号违规转世”作为重点任务。意思很直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劣迹艺人的“复活点”。新华社也发文强调,要让违规复出的劣迹艺人“没市场、无流量”。这相当于从政策和舆论上,双重没收了他们的“复活甲”。
其实,国家对于劣迹艺人的态度一直很明确。早在2014年,就有通知要求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者参与节目。后来,监管的重点越来越清晰——不仅要封杀,更要防止他们“转移阵地”和“曲线复出”。
可是,我们还是能时不时看到他们蹦跶。一方面,有些人是利欲熏心,想着法儿钻空子,比如利用“下沉市场信息差”,跑到监管没那么显眼的地方商演捞金。另一方面,有些平台为了流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个别企业审核不严,闹出了请涉毒艺人拍广告然后又紧急道歉的笑话。这背后,可能还有少数不理性的粉丝在“护短”。
但现在,监管的网越织越密。中央网信办要求建立全网统一标准,对违法失德艺人采取联合惩戒,平台必须管好自家的账号,严防他们换个“马甲”就重新上线。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也有相应的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根据劣迹的严重程度,规定了1年至永久的联合抵制期限。可以说,线上线下正在形成“围堵”合力。
第一,我们必须分清 “重新做人”和“重新做艺人” 的本质区别。一个人犯了错,当然应该给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这是法律的宗旨和社会的美德。但是,“做艺人”不是一个普通的职业。艺人是公众人物,享受了巨大的社会关注度、影响力和经济利益,他们的言行对公众,尤其是对价值观尚未成型的青少年,有着极强的示范效应。如果涉毒、嫖娼、偷税等严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行为,都能轻易被原谅并重回聚光灯下继续名利双收,这会传递出一种怎样可怕的信号?这无异于告诉年轻人:看,犯这么大的错,代价也不过如此。正如一位老艺术家所说,经营多年的地位,可能因为两秒钟的错误选择而毁掉。这个代价,必须沉重到足以警示所有人。
第二,这是对守法艺人和行业生态的最大公平。演艺圈竞争激烈,无数德才兼备的艺人兢兢业业。如果劣迹艺人总能轻松复出捞金,那是对整个行业勤奋和诚信价值观的嘲讽。只有让失德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彻底失去市场,才能正本清源,引导整个行业回归“德艺双馨”的正道,让真正的好演员、好作品获得应有的关注。
那些为劣迹艺人叫屈,说“不给工作机会”的声音,其实是偷换了概念。社会并没有剥夺他们劳动的权利,他们完全可以退居幕后,或者从事其他不受公众瞩目的行业。但他们不能再利用曾经的明星光环,继续收割流量和影响力了。
整治劣迹艺人违规复出,看似是针对个别人,实则是在守护我们共同的文化土壤和价值观底线。我们期待一个风清气正的文艺环境,那里星光璀璨,是因为有作品、有艺德的光芒在闪耀,而不是乌烟瘴气,充斥着各种突破底线的炒作和投机。
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名利场也许宽容,但社会公众的底线,不容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