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去年查处1818名网红明星,补税15.23亿元;市监总局与网信办剑指平台大数据“杀熟”、直播间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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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通报,去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共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高收入、高净值(“双高”)人员,查补税款高达15.23亿元人民币。

车评人陈震被追缴及罚款247万元

据“人民网评”微信公号1月8日消息,典型案例包括车评人陈震被追缴及罚款247万元、佛山“小影夫妇”通过13家关联公司拆分收入被追缴税费1782万元、上海“柏公子”利用亲属账户隐匿佣金被追缴1330万元等。

消息指,与传统企业不同,网红收入来源多元且碎片化——涵盖直播打赏、广告分成、带货佣金等,部分资金经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隐蔽性强。更严重的是,一些MCN机构主动设计“避税方案”,通过空壳公司、虚构成本、税收洼地转移等方式,形成专业化偷逃税链条。

专家指出,问题根源不仅在于个体贪婪,更在于新业态与监管体系的脱节,股权架构与业务规模错配、公私账目混同、缺乏财税合规岗位等现象普遍,导致风险频发。

佛山“小影夫妇”通过13家关联公司拆分收入被追缴税费1782万元

对此,税务部门正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稽查”向“事前防控”转型。一方面,压实平台和MCN机构“看门人”责任,要求其履行收入监控、代扣代缴或信息报送义务;另一方面,依托“以数治税”技术,打通平台、金融与税务数据,实现对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的全链条追踪。

同时,相关部门正联合行业协会推出《网红税收合规指南》,开展纳税辅导,引导中小网红建立“税务健康体检”机制。税务部门强调,纳税是公民基本义务,流量不应成为特权。唯有制度完善、技术赋能与行业自律协同发力,才能保障网红经济在合法合规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月7日消息,该局和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发布两部新规,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平台和直播电商监管,剑指平台大数据“杀熟”、直播间的虚假宣传等现象。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结合近年来监管实践,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

《办法》明确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平台规则损害会员权益等。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压实责任义务,划定行为红线,完善监管机制。

在压实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责任方面,《办法》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在信息公示、核验实际经营者信息和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实时管理直播间互动内容、事前合规审核、实施明码标价等方面的义务,划定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商业诋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违法商品或者服务等行为红线。

在压实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责任方面,《办法》规定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直播营销人员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等工作,在与直播间运营者的商业合作以及直播选品中履行必要的核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