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毅,这个早年在《变形记》里,以“城市富家子”形象出现的男生,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了。
不是捕风捉影的八卦,是白纸黑字、盖着法院公章的正式令。
消息一出,很多网友的第一反应是错愕:他不是富二代吗?那个在游戏里挥金如土、打赏主播动辄数十万,眼皮都不眨一下的“少爷”,怎么会被“限高”?
但生活往往比戏剧更曲折,李宏毅的故事,恰恰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内娱明星的光环背后,沉重得令人喘不过气的“契约”真相。
【1】
说起李宏毅,网友们的记忆,还停留在2014年的《变形记》。
李宏毅当时的形象,也确实符合大众对“富二代”的想象:帅气、有些疏离感,带着城市少年特有的气息。
这层滤镜,为他日后进入内娱,铺了一条看似闪亮的星途。
转型演员后,他陆续拍了一些戏,虽未跻身顶流,但资源不断,生活也显得优渥。
所以,当“限高”二字与他联系在一起时,巨大的断裂感便产生了:一个随手花掉几十万的人,怎么会还不起钱?
这一切,要追溯到他与老东家“芒果娱乐”的合约。
2019年,双方解约,李宏毅支付赔偿。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但问题就出在那份解约合同里,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附加条件”:解约后,李宏毅拍摄的所有影视作品,仍需经过芒果娱乐的书面同意,否则相关收入,需全部上交。
这就像一道紧箍咒。
单飞后的李宏毅,以个人工作室名义接戏,事业肉眼可见地有了起色,作品数量和知名度都上了一个台阶。
但当李宏毅开始收获果实,芒果娱乐依据那份“补充协议”再次出现,主张他此后的收入,违反了约定,要求巨额赔偿。累计下来,便成了法院判决中那1308万元的债务。因为无法一次性偿清,李宏毅被申请强制执行后,“限高令”便随之而来。
【2】
李宏毅的遭遇,让网友们联想到不久前丝芭传媒与鞠婧祎的解约风波。
如出一辙的“补充协议”争议,相似的各执一词。
艺人往往声称条款苛刻、甚至自己未充分知晓;经纪公司则高举“契约精神”大旗,主张白纸黑字的法律效力。
网友们也分成了2派,一方斥责艺人“红了就想跑”,缺乏诚信;另一方则同情艺人,指责公司用长期、不平等的合约进行“捆绑”,是压榨青春价值的“周扒皮”。
平心而论,商业合作讲究契约,天经地义。经纪公司投入资源培养新人,承担风险,期望通过合约锁定未来收益,是商业逻辑。
但问题的核心在于,这份契约是否建立在信息对等、权利对等的基础上?
很多年轻艺人,尤其是像李宏毅当年参加《变形记》时还未成年,他们的合约往往由家人或监护人代为签署。他们或许对演艺事业充满憧憬,却未必能完全理解长达十数页、充满法律术语的合同条款中,每一个字眼的重量。
那些关于“独家经纪权”、“收入分成比例”、“解约后竞业限制”以及各种“补充协议”的条文,可能在不经意间,就织成了一张覆盖未来数年甚至十几年的无形巨网。
而当艺人逐渐成长,知名度提升,发现自己创造的价值,与所得严重不匹配,或发展路径被公司限制时,想要挣脱,便触发了天价违约金的条款。
这时,“契约”便显露出它冷酷的一面。
【3】
抛开冰冷的法律条文,李宏毅个人成长中的一些细节,也为这场纠纷增添了几分悲情色彩。
有传言称,李宏毅虽然出生富贵家庭,但童年并非在众星捧月中度过,反而家庭关系疏离,一度寄宿在保姆家。梦想做练习生,却被家人送去学汽修。
后来凭借《变形记》意外走红,但未成年的他,对自己事业的“卖身契”,并无决定权。
此外有报道称,在芒果娱乐签约期间,他作为男主角拍摄的剧,片酬极低,与工作量严重不符,随后又遭遇资源停滞。
这或许是他坚决要解约的核心:他想要工作的权利,想要获得与付出相匹配的回报,想要主导自己的事业。
2019年解约,可以看作他第一次重要的“突围”。
李宏毅被“限高”,影响绝不止于他个人。尤其是他手中的待播剧:钟青执导的《十万狂花入梦来》、李宏宇执导的《揽流光三千》、郭敬明执导的《烽影燃梅香》。
郭敬明素有“演员冥灯”的戏称,此次若再受影响,这称号恐怕更要坐实。
李宏毅的“限高”风波,最终会以何种方式落幕,尚未可知。
但这件事撕开的口子,让我们看到:星光之下的内娱,远不止有红毯和掌声,还有无数错综复杂的合约、博弈与身不由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