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 AI魔改)》。《管理提示》指出,近期,AI“魔改”视频以假乱真、“魔改”经典现象频发。如《甄嬛传》变身“枪战片”,《红楼梦》改成“武打戏”,孙悟空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等。
《管理提示》认为,这些视频为博流量,毫无边界亵渎经典IP,冲击传统文化认知,与原著精神内核相悖,且涉嫌构成侵权行为。
图片来源:潇湘晨报《管理提示》提出具体管理要求:
1、各相关省局督促辖区内短视频平台排查清理AI“魔改”影视剧的短视频,并于12月10日反馈工作情况。
2、严格落实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审核要求,举一反三,对各自平台开发的大模型或AI特效功能等进行自查,对在平台上使用、传播的各类相关技术产品严格准入和监看,对AI生成内容做出显著提示。
创作者使用AI进行制作音视频应如何避免侵权?
1. 获取授权:在使用AI进行音视频制作之前,创作者应主动联系原作品的著作权人和相关演员,获取其明确的授权和许可。这包括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必要权利,以及演员肖像权的使用许可。
2. 注明来源和版权信息:在发布的音视频作品中,创作者应明确注明原作品的来源、作者姓名和版权信息,以尊重原作者的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
3. 避免恶意篡改和歪曲:创作者在使用AI进行音视频制作时,应避免对原作品进行恶意篡改和歪曲,以免损害原作品的完整性和艺术价值。同时,也应避免传播错误的价值观和误导观众。
4. 采用技术手段保护版权:创作者可以采用数字指纹、加密技术等手段保护自己的作品不被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传播。同时,也可以利用版权查询和侵权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应对侵权行为。
5. 尊重原创精神:创作者在使用AI进行音视频制作时,应尊重原创精神,保持对原作品的敬畏之心。在改编和创作过程中,应努力保持原作品的艺术风格和思想内涵,避免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