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刚
只需花费数千元,就能收到一张证书成为“优秀人民艺术家”“国宝级大师”……在艺术圈,滥造荣誉称号的乱象依旧存在。
一些社会机构开展收费评比活动,不看实际艺术水平,只看出价高低,只要价码到位,立即颁发“证书”。有的不需要参加评比,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作品照片,就能戴上艺术界的“高帽”。(12月6日 浙江日报)
人们常说:“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可一些人艺术水平不怎么样,德行更是有亏。好的东西没学会,弄虚作假、沽名钓誉这一套倒是玩得溜。艺术圈荣誉称号满天飞,大师帽子给钱就戴,如此境况怎一个乱字了得?
数千元即可换得“优秀人民艺术家”“国宝级大师”等头衔,这样的“交易”不仅是对艺术的亵渎,更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冲击。这样的“荣誉”,不但不能体现艺术家的真实水平,反而拉低了整个艺术界的声誉。
买卖荣誉头衔,损害了艺术的公信力,更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在艺术圈,荣誉是对艺术家多年努力和才华的肯定,是激励他们继续前行的动力。然而,当这种荣誉可以通过金钱交易获得时,对于那些真正热爱艺术、默默耕耘的艺术家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在应聘等竞争中,他们的努力和才华,有时却被一张花钱买来的证书盖过去了。
评判一位艺术家及其作品的好坏,应该建立在一个客观公正、严谨专业的评价体系之上。那些售卖荣誉头衔的社会机构眼中只有金钱,全然不顾艺术的尊严与社会影响,其行为与艺术毫无关联,纯粹是一种商业欺诈。
相关部门不能任由这种行为猖獗,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此类非法活动。对于那些违规开展收费评比、售卖荣誉称号的机构,应依法取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艺术界自身也应深刻反思并积极行动起来。行业协会、专业艺术机构等应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透明的艺术评价体系,明确艺术头衔授予的标准与流程,加强对艺术家的审核与监督,让真正有才华、有品德的艺术家得到应有的认可与尊重。艺术家们则应坚守艺术底线,自觉抵制这种不良风气,以作品说话,而不是靠虚假头衔来装点门面。
欲戴其冠,必受其重。“优秀人民艺术家”“国宝级大师”的荣誉称号应该属于那些德艺双馨的艺术家。自己没有真才实学,花钱买大师帽子的人,实为沐猴而冠,应该受到公众的谴责和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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