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庭丽累死片场,家人争赔款,她捐器官救了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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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演员孟庭丽在剧组拍戏时突然倒下,医生诊断她是脑出血,抢救了11天还是没救回来,那年她才37岁,葬礼上,91岁的老母亲坐在轮椅上哭,其他兄弟却吵成一团,他们不是为姐姐难过,而是怪剧组赔的钱不够,还放话要把遗体扔在太平间。

她从小就是家里的提款机,出生在台湾乡下,家里穷,她是老大又是女孩,初中毕业就被逼去读护士学校,不是为了让她有前途,是想让她早点上班赚钱,毕业后工资全交给父母,晚上还要打零工,每天睡不到4小时,身体早就撑不住了。

后来有人看她长得好看,拉她去当模特,收入就翻了一倍,可挣来的钱还是交给父母管着。1990年她演了一部警匪剧,有了一点名气,父母马上让她辞掉护士工作,专门去拍戏。因为弟弟要买房子,家里也要用钱,她就只能不停地接戏,从来没休息过。圈里人都喊她“劳模”,其实她是根本不敢说个不字。

她心里明白自己已经被榨干了,公司之前帮她垫付过医药费,才让她勉强保持健康,签合同的时候父母管不了这件事,但他们用亲情来绑架她,说你不养家就是不孝顺,她可能尝试过反抗,但没有成功,因为她从小就被灌输付出才有价值的想法,一想到要断绝关系就感到害怕,经济上也没有能力独立,最后只能继续忍耐。

她离开后,家里没有留下存款,只能等着剧组还没付清的赔偿金,她在生前签了器官捐献协议,帮助了八个人活下来,有些人听说她的故事,特意去墓地看她,鞠躬感谢她,但她的亲人却连一块墓地都没有为她准备,更不用说好好送她走了。

这种事情在九十年代的台湾农村经常出现,家里的大女儿往往要承担起全家的经济负担,但家里的房子和土地最后都归儿子所有,她们结婚也不是为了自己过得幸福,而是用来换彩礼或者帮弟弟娶媳妇,这不是因为谁懒惰或者软弱,而是整个环境把女性逼到这一步,社会福利差,性别观念又守旧,这些女性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现在这种情况换了种方式还在继续,很多人被家人要求懂事,比如给弟弟凑彩礼、帮侄子带孩子、补贴父母生活费,大家不说剥削,只说孝顺,你要是拒绝,就会被说自私、忘本,孟庭丽当年就被这套逻辑困住,她不是不想跑,是跑不掉,她的命早就被应该两个字耗光了。

她最终捐献的器官,救治的那些人反而比亲人更理解她的心意,那些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愿意为她落泪,而那些天天称呼她为女儿和姐姐的人,连她的骨灰都没有妥善安置,这件事说起来让人心寒,却也让人看清,亲情有时不是温暖,而是束缚,尤其当它变成一种还不清也逃不掉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