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片场小透明到性感炸弹,梦露踩过的坑,比你想象的还要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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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的洛杉矶,太阳晒得人发晕。福克斯片场的一个角落,一个名叫玛丽莲·梦露的姑娘,正靠在一辆1950年的庞蒂亚克老爷车上。

她对着镜头笑,那笑容甜得像刚开的汽水,但心里估计比谁都慌。那时候的她,在福克斯公司算不上什么人物,就是个签了合同却没戏拍的小透明。

这张照片,更像是公司随便给她拍的“员工档案照”,摄影师让她站那就站那,让她笑她就笑,没有半点日后巨星的派头。

说到这个,梦露的“性感”根本不是天生的,全是硬练出来的。好莱坞那帮大佬,就像个装修队,觉得她这“毛坯房”不错,就按着“性感女神”的图纸使劲改造。

她的金发要染成特定的铂金色,唇形要用唇笔画得饱满又无辜,连走路姿势都得重新学。

为了走出那种摇曳生姿的感觉,她干脆把一只高跟鞋的鞋跟削掉了一截,强迫自己身体不平衡,走起来才有了那种“万人迷”的摇摆感。这哪是天生,这分明是拿身体当工具在练啊。还有个更狠的事。

1953年拍《绅士爱美人》,她穿着那身粉亮亮的钻石礼服,唱着“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那一下就火了。可谁知道,为了那短短几分钟的镜头,她在片场被折腾了十几个小时。

那身礼服紧得像个铁箍,她连呼吸都得小心翼翼,导演还嫌她表情不够“甜”,让她一遍又一遍地重来。最后一场舞戏拍完,她脚上的舞鞋都浸满了血,直接累瘫在片场的椅子上,话都说不出来。这根本不是什么艺术创作,这简直就是体力活。

所以说,1951年那张照片,看着挺美,其实全是假象。那辆庞蒂亚克老爷车,就像她当时的处境,外表光亮,里面零件都快散架了。她的人生,就是从这样一个又一个被折腾的片场里,硬生生熬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