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里,一边是丝芭晒出“税前已付1.39亿+月固定25万”的待遇,一边是曾艳芬说“100万片酬税后到手仅9万”,时间与数字的反差把事情推上风口
12月17日,1991年生的SNH48二期生曾艳芬在社交媒体发长文,声援同期生鞠婧祎的合约纠纷
她提到的细节不算少:四年多纳税收入七十多万,公司口径是给了九十多万;
接过一部片酬标价一百万的戏,最终她拿到的税后只有九万;
总选举的奖金没有完全到位
这些是她的自述,配了部分聊天记录,但没有公开合同扫描件或流水
她还提到自己解约的曲折:刚开始公司要三百万违约金,拖了几年后以六十万放行
这段经历与她的履历能对上:官方公告显示她在2020年9月因个人原因退出团体,之前从2018年起已少有团内活动,直到2020年通过调解结束与公司的纠纷
这几年,她的公开活动也更偏向网剧和电影,比如2018年的《深宫蜜语》和2020年的《原来是花男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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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刺耳的一句,是她提到“融资上市时期挑人去陪老板喝酒吃饭”,现场会有毛手毛脚、开黄腔
她随即补了一句“吃饭喝酒不等于陪酒陪睡”,并强调“相信公司会保护成员,不会过分”
但她也承认这些更多是“去过的人告诉我的”,属于听来的信息,虽然“我有聊天记录”
18号晚,丝芭传媒回应得很快:称她“仅凭道听途说污蔑团里所有成员的清白,恶意放大抹黑过去的同伴”,已经报警并委托律师取证、提告
这个回应的语气很硬,定位也很明确——先否认,再走法律程序
至少在程序上,报警与取证意味着后续会有一个可被核验的路径
回到这次争议的中心,还是鞠婧祎的合同
丝芭的说法是,2018年双方签了补充协议,把期限延长到2033年;
公司已支付她税前1.39亿元,月固定25万元
鞠方的说法则相反:补充协议是“伪造”,原合同已在2024年到期
目前法院多次司法鉴定都没法确认签名真伪,这个悬而未决的技术点,决定着谁的叙述能站住脚
曾艳芬的“上市时期”表述也引来不少质疑
公开信息显示,丝芭的主要融资在2016—2017年间有多轮,但并没有真正上市的记录;
网上也有说法称公司在2020—2022年筹备过上市,但未成功
问题就在于,她在2017年已退出组合活动,2020年正式离团,时间线很容易让人追问:她说的“那段时期”,是她亲历还是后来听来的?
说到钱,九万与一百万的落差确实扎眼
但从行业常识看,片酬拆分为税费、经纪公司分成、推广成本、团队成本后,艺人到手可能只剩下小头
这不代表克扣就成立,但至少提醒我们,流水与分成是判断的关键证据,而不是一句“我只拿到九万”
我更关心的是,她说的“总选奖金未完全发放”,这类奖金的发放规则是否写进合同,并能被第三方审计?
关于“应酬”,这是个灰区词
正常的商务饭局在各行各业都有,但如果出现“毛手毛脚、开黄腔”,就不是模糊地带而是明确的性骚扰,且应由公司马上干预、取证并保护艺人
从她的表述看,既有“相信公司会保护”的信任,又有“听说不当行为”的担忧,信息本身是拧巴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更愿意把它当作提示风险的信号,而不是定性结论
舆论的两端也很典型
有人认为她是在揭露偶像产业的老问题:高抽成、长约、应酬文化;
也有人反驳“没有证据的听说会伤害还在团里的成员”
我看到评论区里有粉丝直接留言:“能不能晒一下当年的合同和流水?”
这句朴素的要求,其实是这件事走向清晰的钥匙
我对这类合约纠纷的看法,可能更无聊:透明比情绪更重要
合同文本、补充协议、支付流水、税单、奖金发放记录,哪怕打码公开,社会讨论就能少一点猜测
尤其是长约,像“八年未满三十岁自动续至三十岁”这样的条款,是否还有变形版本延到二十年,应该被清楚说明
如果签名鉴定迟迟无法定论,法院可以考虑更多的辅助证据,比如邮件往来、盖章记录、付款时间轴
这件事的现实影响已经溢出娱乐圈:当一家头部经纪公司与艺人公开撕扯时,所有潜在签约者都会重新审视条款,粉丝也开始关心分成比例与合约退出机制
我不认为这是一件纯粹的坏事,行业更新往往从不舒服的争议里开始
但在事实未明之前,任何伤害个体清白的指控都该谨慎
现在的节点很明确:丝芭已经报警取证,曾艳芬的指控也在社交媒体持续发酵,鞠婧祎的补充协议真伪仍待司法认定
在此之前,理性观看来源、保留判断,是对当事人的基本尊重
如果最终有法院判决或权威审计结果公布,信息会自然沉淀,情绪也会回到位置
我愿意把这次争议当作一次“把灯打开”的过程:灯打在合同上,打在分成上,也打在艺人应酬的边界上
等到证据出来,也许我们会发现,这些问题并不神秘,只是需要更好的公开与更稳的制度
在此之前,别急着站队,先看清楚字面与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