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近日,艺人鞠婧祎与此前合作的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后简称“丝芭传媒”)之间的合同纠纷事件引发关注。
在此前公开披露了鞠婧祎近些年的收入情况后,12月18日,丝芭传媒又通过微博等社交平台喊话鞠婧祎称,“将就你本人和你的关联人涂某某等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行为,择日向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全网公开实名举报。”
律师解读:披露艺人收入或涉侵权
据红星新闻报道,12月18日,擅长娱乐领域法律业务的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起淮接受采访时表示,艺人收入属于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范畴,受民法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及商业秘密条款明确保护,经纪公司披露艺人收入细节情况涉嫌侵权。
不过,张起淮也表示,经纪公司的“预告举报”并不影响相关部门主动履职,若其仅口头喊话却不提交实质证据,有关部门不会仅凭该言论草率立案。
而涉及刑事犯罪的,应通过正规报案渠道向司法机关提交证据,网络预告举报并非合法维权方式,反而可能引发法律风险。
此前报道
12月15日,鞠婧祎方发声明,称与丝芭传媒的经纪合约已于2024年6月终止,同时指控丝芭传媒伪造艺人签名及授权。
16日,丝芭传媒晒笔迹鉴定报告否认伪造艺人签名及授权。
对此,鞠婧祎方也请律师发布了相关声明。
鞠婧祎方称双方合约已于2024年6月到期,丝芭传媒所谓补充合约系伪造,且该公司长期、多次串通其关联公司通过签订“双重合同”的方式隐瞒演艺收入真实金额,截留、侵占本应属于鞠婧祎的演艺收入。
丝芭传媒则称鞠婧祎在行业内和相关平台上散布“个人只拿到金额极低的工资,没有业务分成并受到长期压榨”等谣言,并公布了给予鞠婧祎的收入和待遇。根据丝芭传媒此前所言,鞠婧祎合约2033年8月才到期。
12月16日,@丝芭传媒 发布“关于我司艺人鞠婧祎的事实阐述和声明”,称鞠婧祎在行业内和相关平台上散布“个人只拿到金额极低的工资,没有业务分成并受到长期压榨”等相关表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丝芭传媒回应鞠婧祎待遇和收入分配问题,称曾出资人民币1.6亿余元,为鞠婧祎单飞发展后规划影视发展路线,截至2024年5月,已向鞠婧祎结算支付税前金额共计139044543.5元,均有本人签收凭证,并按月支付固定收入25万元(税前),还提供专职司机、房车供其使用多年,提供上海高级公寓供其居住。
丝芭回应鞠婧祎声明称,将根据情况发展陆续公布多方面证据,回击鞠婧祎造谣抹黑的恶意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鞠婧祎,1994年6月18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影视演员、流行乐歌手。2013年11月2日,鞠婧祎凭借SNH48《剧场女神》团体公演正式出道。她曾出演《芸汐传》《热血长安》《新白娘子传奇》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