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H48前成员曾艳芬的一纸控诉,将丝芭传媒推上风口浪尖。陪酒应酬、收入克扣、合约陷阱……这些指控若被坐实,不仅撕开了偶像产业的遮羞布,更可能让丝芭传媒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强迫陪酒=强迫劳动?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可处10至15日拘留,并处500至1000元罚款。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明指出,若丝芭传媒确实存在强制艺人陪酒的行为,且艺人出于被迫而非自愿,则涉嫌构成“强迫劳动”。
值得注意的是,丝芭传媒的回应仅以“道听途说”“污蔑抹黑”搪塞,并未直接否认陪酒指控。这种模糊态度反而加剧了公众质疑。而曾艳芬坚称持有聊天记录证据,并透露“多数成员知情但不敢发声”,更让事件走向扑朔迷离。
艺人并非“工具”:劳动法赋予的解约权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若陪酒指控属实,涉事艺人不仅有权立即解约,还可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
事实上,丝芭传媒的合约纠纷早已不是新鲜事。此前,多名前成员因解约被列为失信人,而法院在钟某甲案中,更以“信任破裂、继续履行显失公平”为由判决解除合约。这些案例暴露出丝芭传媒“以诉代管”的策略,以及合约中可能存在的霸王条款。
从张紫妍到曾艳芬:娱乐产业的“应酬”潜规则
韩国女星张紫妍的悲剧,曾让娱乐圈的“陪酒文化”无所遁形。如今,曾艳芬的指控再次引发对类似潜规则的讨论。法律上,“普通应酬”与“强迫猥亵”存在明确界限。若艺人被迫参与超出合理范围的陪酒活动,并遭受肢体骚扰或言语侮辱,涉事公司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事指控。
律师指出,丝芭传媒若无法自证清白,其所谓的“商务饭局”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强迫劳动。而公司对艺人微博账号的强制接管、禁止粉丝互动等行为,则进一步佐证了其“控制式管理”的嫌疑。
行业警示:别让潜规则越过法律底线
偶像产业的光鲜背后,往往隐藏着资本与权力的博弈。丝芭传媒事件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部分经纪公司将艺人工具化的扭曲生态。法律不会因行业“潜规则”而网开一面,强迫陪酒、合约欺诈等行为一旦查实,必将受到严惩。
公众期待更透明的调查结果,而行业更需反思:当“应酬”变成强迫,当合约沦为枷锁,所谓的“造星梦工厂”,是否早已背离了法治与人文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