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圈的风云变幻中,艺人与经纪公司的合约纠纷屡见不鲜,而鞠婧祎与丝芭传媒之间这场围绕着一份长达20年合约的纷争,更是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这场纠纷不仅关乎着双方的经济利益,更引发了公众对于艺人与经纪公司关系、行业规范等多方面的深刻思考。
丝芭传媒在这场纠纷中主张,2013年与鞠婧祎签订的原合约有着明确规定。从常规角度来看,经纪合作的一般期限为8年,不过这里存在一个特殊条件,若艺人在合约期间未满30周岁,那么合约期限会延至30岁。而更为关键的是,影视代理权等特殊期限竟长达20年,也就是到2033年。丝芭传媒强调,2018年的补充协议仅仅是扩大了代理范围,将除演唱之外的商业活动也纳入其中,并没有对合约年限进行延长。基于这样的合约解读,丝芭传媒以鞠婧祎合作方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下架相关物料,并索赔30万元。他们认为,合作方在合约期限内未经允许的商业活动侵犯了自己的代理权益。
然而,鞠婧祎一方对此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他们驳斥称,原合约应于2024年6月18日自然终止,这是因为在这一天鞠婧祎年满30周岁,按照原合约的一般期限规定,合约理应到期。并且,鞠婧祎方坚称补充协议是丝芭传媒伪造的,自己并未签署这份协议。2024年6月15日,鞠婧祎方更是以丝芭传媒存在伪造签名、拖欠分成等根本违约行为为由,发出了《解约函》,正式宣布终止合约。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本违约行为是可以成为解除合约的合理依据的,鞠婧祎方的这一举措也是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从行业历史来看,类似的合约期限争议并非个例。许多艺人在早期与经纪公司签约时,由于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和谈判能力,往往会陷入一些不合理的合约条款陷阱。一些经纪公司为了长期绑定艺人,会设置一些模糊的期限条款,这就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在这场纠纷中,补充协议签名的真伪成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法院分别在2025年2月和9月两次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结果均显示“无法判断签名为鞠婧祎本人所写”。这一结果让整个案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而丝芭传媒进行的单方鉴定却称签名真实有效,然而他们的鉴定被指出存在程序瑕疵,并且没有得到法院的采信。
在法律界,对于举证责任的归属有着明确的观点。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丝芭传媒需要承担补充协议成立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丝芭传媒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份补充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鞠婧祎本人签署的。如果他们无法证实这一点,那么在法律上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从司法实践来看,司法鉴定结果的矛盾并不罕见,这往往是因为鉴定方法、鉴定材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更加谨慎地审查证据,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
丝芭传媒发布声明称,在十年时间里累计支付给鞠婧祎税前1.39亿元。他们详细列举了这笔费用的构成,其中包括每月25万的固定工资,这笔工资是用于鞠婧祎在上海落户的;还有1.6亿对《芸汐传》的投资;以及提供外滩江景公寓和私人开销报销等。丝芭传媒试图通过这些数据来证明自己对鞠婧祎的投入和重视。
然而,鞠婧祎方对此进行了反驳。他们指出,这1.39亿实际上是工作室的运营总成本,而鞠婧祎个人的分成仅仅在15% - 20%之间,这与行业标准的30% - 50%相差甚远。并且,所谓的报销款也是从工资中扣除的,这意味着鞠婧祎实际得到的收入并没有丝芭传媒所宣称的那么多。前成员曾艳芬也站出来声援鞠婧祎,她透露自己百万片酬税后仅得9万,总选奖金还被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