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芭传媒一句“十年税前1.39亿”,让鞠婧祎陷入“天价收入还贪心”的舆论漩涡。但这场看似“明星嫌钱少”的闹剧,实则是经纪公司与艺人的利益博弈,更藏着文娱行业不为人知的灰色操作,公众的注意力早已被数字陷阱带偏。
丝芭的声明堪称舆论引导教科书:抛出年均1390万的“天价”数字,搭配奔驰房车、外滩江景房等福利,试图塑造“公司厚待艺人”的形象。可这背后,是对核心争议的刻意回避——法院两次无法确认的“伪造签名”补充协议,被轻描淡写略过;鞠婧祎方指控的“双重合同”“截留分成”,更是只字未提。明眼人都能看出,公司是想利用公众的仇富心理,将法律纠纷转化为“明星贪心”的道德批判。
而争议的核心从来不是“1.39亿多不多”,而是“这是否是全部收入”。网传鞠婧祎与公司分成比例达9:1,粉丝单年打投超千万,公司自制剧《芸汐传》靠她盈利颇丰,却只给出行业中低位的收入。对比之下,头部网红单场直播收入就能达数千万,顶流艺人年收入超数亿,十年1.39亿税前(税后约1亿)确实与其商业价值不匹配。更关键的是,“双重合同”的指控直指税务红线,这让人联想到范冰冰案中类似的偷税手法,而丝芭刻意强调“税前”收入,也难免引人揣测其税务操作是否合规。
公众的两极反应更值得深思:路人聚焦“1.39亿”的数字冲击,吐槽明星收入过高;粉丝则为偶像的分配不公鸣不平。但没人注意到,这场纠纷的本质是行业规则的缺失——艺人与公司分成不透明、福利置换分成模糊收入边界、“阴阳合同”暗藏税务风险,这些才是文娱行业的通病。根据行业惯例,顶流艺人分成比例可达60%-70%,而鞠婧祎的待遇显然与之相悖。
丝芭的策略之所以奏效,是因为它精准拿捏了大众对“明星高收入”的敏感神经。可在税务部门严查“双高”人群、1818名明星网红查补税款15.23亿的背景下,“双重合同”的指控远比“收入多少”更值得关注。这场风波不是简单的解约纠纷,而是对文娱行业规范化的倒逼。
当1.39亿的数字热度退去,我们更该追问:艺人的劳动价值该如何合理界定?经纪公司的分成规则该如何透明化?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税务操作,又该如何监管?鞠婧祎的解约风波,不过是娱乐圈利益分配乱象的一个缩影,而撕开这层面纱,才能让行业在阳光下健康发展。大家怎么看?欢迎各位评论区留言说说您的观点。